德萃董事任翻新两校负责人 妻公司接学校工程 董事:为教会装修
《香港01》独家揭发私营公司“德萃教育机构”,今年受聘以“管理课程”方式营运两所非牟利私校。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德萃董事徐飞为两私校翻新工程的负责人,疑外判工程予其同为德萃董事的妻子开设的私人公司“香港专业工程”。
就妻子公司是否承接工程,徐飞多次改口,直至记者以获得的报价单查询,他才承认曾承接小型工程,但强调无利益冲突。其中一校办学团体承认,德萃负责装修工程,但承建商不包括徐妻的公司;另一校办学团体指,徐飞在德萃处理财务方式与学校无关,不涉利益冲突。
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按教育局规定要申报,有报价单证明工程公司与学校曾有商业往来,办学团体应详细交代翻新工程有没有招标、是否由学校出资等问题,教育局有责任了解。
系列报道:
德萃董事任翻新两校负责人 妻公司接学校工程 董事:为教会装修
前德萃教师:校董夫妇开工程公司接学校工程单
《香港01》独家揭发私营公司“德萃教育机构”,受聘于两个办学团体“竹园区神召会”及“佛教大光园”,以“提供及管理课程”方式分别营运“神召会德萃书院”及“大光德萃书院”两间私校。两校以免补地价方式租用土地,需以非牟利方式营运。
两间私校本月开学前,曾进行翻新工程。记者接获一名德萃前教师投诉,指两校的工程均由去年初才成立的“香港专业工程有限公司”承接,而该公司由德萃创办人兼董事徐飞的妻子李静雯开设,因此怀疑徐聘请承建商时或涉利益冲突。
翻查公司注册处文件,“香港专业工程”于2019年1月成立,创办人及董事均是李静雯;李同时是“德萃教育机构”的董事。
▼大埔大光德萃书院翻新后外貌▼
大光德萃学校校董:正为徐飞注册成校董
按教育局《教育条例》有关订立涉及并非从政府获取经费的合约、协议或安排的指引,法团校董会亦应制订有关程序,规定所有该会的成员及校内教职员,如本身或其直系亲属或私交友好,在与学校有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机构中,涉及财政或其他方面的利益,必须向校方申报其利益的详细资料,或于相关的会议上披露其利益关系。
▼神召会德萃书院翻新后外貌▼
徐飞起初认接20万翻新工程单 称自资翻新蚀住做
记者致电徐飞,他承认负责两校的翻新工程,而工程由“香港专业工程”承接,款额为10至20万元,包括安装体育场地板及翻新厕所等项目,他又承认该公司由其妻子开设。
被问及是否涉利益冲突,以及有否向校董会申报与工程公司的关系,徐飞称工程由他出资,不涉办团资金及公帑,“无抵触法律问题,我可以担保一蚊都无赚”。他又称,翻新工程不属于学校维修,因此不在与办团协议之中,称维修开支当然计入管理费,或由办团支付,但这些不包括。
然而,徐飞三小时后再次致电记者改口称,向妻子查询后发现“香港专业工程”并无承接两校翻新工程,故作澄清及更正。
记者获“香港专业工程”报价单 徐承认有此单称为教会做
不过记者取得相片,显示一张由“香港专业工程”去年10月24日发出的报价单,客户为“神召会马理信书院”(现为神召会德萃书院),工程项目为“修补墙身及厕所”,费用3,000元;报价单上有“香港专业工程”的公司印章,签名一栏写有“董事:李静雯”,并附有签名。
徐飞接受查询时,承认报价单属实,而“香港专业工程”亦已完成相关工程,不过他称虽然报价单注明客户为学校,但其实属于为教会(竹园区神召会)装修。
竹园区神召会:因利成便交由学校同事代为查询
记者上周向两间私校的校董查询,是否将翻新工程外判予“香港专业工程”、涉款多少、采购过程有没有招标,以及是否知悉该公司由徐飞妻子开设等问题。
“神召会德萃书院”,办学团体“竹园区神召会”回复指,相关工程是教会的维修,解释“当时因学校正进行翻新工程,因利成便下交由学校的同事代为查询”,所以客户名称才会写上学校名。
办学团体指,徐飞先生在“神召会德萃书院”并没有担任任何的职份,他个人在“德萃教育机构”处理的事情或财务的运作的方式,与“神召会德萃书院”亦无直接关系,故不涉及利益冲突。
佛教大光园:德萃负责装修及付款 香港专业工程无接单
“大光德萃书院”校董康宝森接受电话访问时称,从未听过“香港专业工程”,亦不知道该公司承接学校翻新工程,以及是由徐妻开设。康续指,他没有管理翻新工程,当记者问及徐有否利益冲突及校方如何拣选承建商,他则表示不方便回应,但康透露正为徐飞注册成校董。
记者之后再书面向办学团体“佛教大光园”查询,获回复指德萃去年6月底开始管理,期间所作的装修工作,由物色承办商、跟进工作进度和付款等,都是由德萃负责。但“大光园”强调上述装修工作的承办商不包括香港专业工程有限公司,指徐飞不是“大光园”董事,也非“大光园”的职员 。
叶建源:非牟利校应增财务透明度
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表示,翻新工程负责人曾承认有此项工程,并且地契曾列明该校作非牟利学校,教育局便应了解该校私资金往来,不论是否他人捐赠作翻新,或是否为教学人员。他更指徐飞作为翻新工程负责人,其太太公司与办学团体有业务往来,易惹来利益事送之嫌,故此,非牟利学校的办学团体有责任提供批出工程原则,增加学校财务的透明度。
叶建源表示,按教育局规定要申报,有报价单证明工程公司与学校曾有商业往来,办学团体应详细交代翻新工程有没有招标、是否由学校出资等问题,教育局有责任了解,办学团体亦应该增加透明度,释除疑虑。
教育局发言人回复查询时强调,校董会成员及教职员就利益申报的规定适用于所有学校,包括私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