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转軚倡引《收地条例》建公屋 梁志坚:一家便宜两家着

撰文: 周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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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昨天(11日)召开记者会,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大刀阔斧收地兴建公屋,解决公共房屋短缺的缺口。
地产建设商会主席、会德丰副主席梁志坚接受专访时表示,地产商虽手头有不少农地,但自行发展存在困难,因为地盘与大路之间夹杂不少私人地皮,地产商收不到,这些地皮对地产商无用,若政府能收回建公屋,可谓“一家便宜两家着”。
不过,他亦指出,地产商有不少农地项目,本身具备自行发展条件,不少只待与政府达成补地价协议,他指这些则不希望政府强行收回,因地产商已投资多年时间。

对于引用《收回土地条例》,过去特首林郑月娥的态度颇为决绝,其中她在去年曾经指出条例犹如尚方宝剑,不能随意乱用,又说即使自己“很有胆”引用条例收地,土地拥有人亦可提出司法覆核,随时“因快得慢”。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被问到林郑现时在引用条例的态度有否改变,她指林郑在会面期间未有正面和直接回应。

对于引用《收回土地条例》,过去特首林郑月娥的态度颇为决绝,其中她在去年曾经指出《收回土地条例》犹如尚方宝剑,不能随意乱用。(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部分地产商农地驳唔出大路

地产建设商会执行委会主席梁志坚接受《香港01》记者专访时指出,农地改建成住宅,最重要是基础建设配套,现时地产商于部分农地项目,遇到的困难是地皮“驳唔出大路”,即中间有不少收不到的私人土地,这些农地变成无道路,亦无法驳通去水道。他坦言,这些土地对地产商无大商业价值。

梁表示,政府有不少条例可以引用,收回中间的私人土地,以兴建道路及其他基建,令到地皮可以完整规划并建屋。
 

会德丰副主席梁志坚表示,地产商虽手头有不少农地,但自行发展存在困难,若政府能收回建公屋,可谓“一家便宜两家着”。(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对于现时政府对新市镇发展区内的农地拥有人每方呎约1300多元的补偿,对地产商是否吸引,梁表示不愿置评,“有农地收购价是平啲,但贵过每呎1300多元亦有可能”。

90年代曾动用《收回土地条例》​

梁亦特别提到,用收回土地条例发展大型新市镇,并不是新鲜事,如1990年代,政府经过数场官司,便成功引《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将军澳一幅大型厂地。

梁表示,政府面对的最大问题是无地,他称填海“蚊都瞓”。他又指出若政府收地建公屋,政府便要向地产商作补偿,认为政府可以计到数,亦可解决民生燃眉之急,也不用担心官商勾结的指控。

民建联今年1月曾反对《收回土地条例》

在今年1月,有立法会议员动议“增加短中期房屋供应,改善公营房屋短缺问题”,其中内容便是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新界棕地及闲置农地。惟当时李慧琼、蒋丽芸、陈克勤、陈恒镔、张国钧等民建联议员投下反对票。

梁先生今晚透过发言人书面补充,表示并不反对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在于已规划为公营房屋之土地,以解决燃眉之急。对于基建未达而闲置的土地,梁先生认为政府可与业权人磋商解决方案,务求早日地尽其用;若土地可按现行机制处理,则应以现行机制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