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妻获恒基2000万收楼 何君尧疑漏报离岸公司:不再回应

撰文: 陈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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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再涉漏报利益。《香港01》发现,何君尧家族离岸公司“Profit Trade”及其妻一同持股的香港公司“巨雅”,持有深水埗旧唐楼单位。发展商恒基原申请强拍收楼,后来改以1,962万元收购单位,“巨雅”获利12倍。
双方于2016年9月底、即何君尧同月当选议员后签订合约。何君尧早前承认“Profit Trade”拥有家族资产,但拒绝交代他本人所占公司权益,亦从未申报与上述两间公司有关。
公民党陈淑庄促请何交代是否持有“Profit Trade”和“巨雅”的权益。何君尧指,早前已就相关事件回复,不会再作回应。

恒基旗下公司“快宝”2010年起收购南昌街210及212号业权,当中由何君尧家族及其妻子陈浩明持有的210号三楼单位,收购价达1,962万元,而发展商一度申请强制拍卖,并提交测量师报告指出该单位市值为381万元,惟强调并未计及重建时的价值提升。测量师陈致馨认为若单位收购价比地舖高,小业主获益可观,但指发展商可能想省却时间及官司成本,因此难言收购价是否合理。(香港01制图)

何君尧:早前已回复 不再回应

《香港01》周一(30日)以电邮和短讯,向何君尧查询家族公司事宜,并邀约他访问,未获回复。记者今早(2日)在立法会当面向何君尧查询,“巨雅”与恒基的旧唐楼交易一事,他指没有空闲接受访问。记者其后书面向他查询,至今午约三时,何透过议员办事处回复,不再回应,并请记者参考他上周的相关电邮及个人Facebook回应。

何于上周的回应中称,他已根据规定作出充分申报个人或家族资产;“Profit Trade Investments Ltd”不涉任何立法会利益冲突事项,因此他毋须向《香港01》交代或讨论。

《香港01》今早(2日)在立法会当面向何君尧查询,“巨雅”与恒基的旧唐楼交易一事,他指没有空闲接受访问。他其后透过议员办事处回复,不再回应,并请记者参考他上周的相关电邮及个人Facebook回应。(洪业铭摄)

恒基原申强拍 后改以1962万“重锤”收购

由“巨雅有限公司”持有的旧唐楼单位,位于深水埗南昌街210号三楼,单位1994年以150万元购入。恒基透过旗下“快宝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起在该处收购业权,当中共用楼梯的210号和212号,由地舖至三楼共有10个业权,其中9个于2010至2014年陆续被收购,只余210号三楼由“巨雅”持有。

2015年5月,已收集87.5%业权的“快宝”入禀申请强拍,希望取得全部业权后重建。《香港01》取得“快宝”当时提交土地审裁处、由测量师行“第一太平戴维斯”完成的估价报告,估算“巨雅”所持的单位,市值仅为381万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强拍赔偿是以该单位摊分的重建价值计算,并非以市值计算,所以相当可能高于市值。

不过,“快宝”与“巨雅”于2016年9月23日首次签订买卖合约,以1,962万元收购该单位,出价较估值高出4.1倍。换言之,“巨雅”持货22年,获利1,812万元,利润高达12倍。

交易于同年10月26日完成,而“快宝”于11月撤销强拍申请。今年4月,恒基宣布以象征式一元,租出相关地皮予社联两年以推行货柜组合屋计划。翻查资料,“巨雅”获恒基“重锤出撃”收购所持单位,收购价甚至高于两间地舖(见上图),而212号同层同面积、估值同为381万元的单位,2010年的收购价为400万元,仅较估值高约20万元。

南昌街202至212号旧楼,恒基近年在此收购业权,计划合并重建发展。今年4月,恒基宣布以象征式一元,租出地皮予社联两年,推行货柜组合屋计划。(张浩维摄)

测量师​:小业主获益可观

莱坊执行董事、测量师陈致馨解释,若发展商持有的业权达到门槛,可入禀申请强制拍卖整幢物业,“强拍是以重建价值为底价,收益按物业现值占比分成,理论上地舖的分成较多”,因此若发展商不采用强拍,而以高价收购住宅单位,小业主或获不错收益,“若单位收购价比地舖高,小业主获益可观”。

不过,他指发展商以高价收购单位,亦有一定理由,“可能想节省时间、提早发展,而虽然强拍胜算很高,仍有风险,亦要负担官司的部分费用,发展商计到数就会做,从专业角度很难判断(是否合理)的”。

何君尧家族及妻子陈浩明持股的“巨雅”,获恒基以1,962万元收购南昌街210号3楼单位,不过何从未申报持有“Profit Trade”及“巨雅”的权益,公众并不知悉他与这两间公司及这宗交易的关系。(香港01制图)

何君尧早年落“钻石钉” 妻为股东兼董事

翻查资料,何君尧1994年代表“巨雅”,以150万元购入上述单位,当时“巨雅”的大股东为“良田股份有限公司”,占股83.3%;何持有“良田”50%股权。“良田”于2003年,将股权转让予何氏家族离岸公司“Profit Trade Investments Limited”。

何君尧妻子陈浩明是“巨雅”的股东兼董事,占股16.7%,其余两名董事是何君尧的兄弟何君柱及何君銮。何君尧与妻子曾于2014年,分别以律师及业主身份,在单位的按揭文件上签署,显示二人亲自处理单位事宜,而与恒基交易的买卖合约,亦由何君尧任高级合黟人的何君柱律师楼处理。

何君尧(左)上周承认持有家族公司权益,但拒绝交代持多少权益。《香港01》最新发现,他的家族离岸公司与妻子陈浩明(右)持股的香港公司“巨雅”,在何当选议员后的同月,获恒基以高价收购旧唐楼单位。(何君尧个人Facebook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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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曾认拥家族资产权益 陈淑庄:何须交代有否于旧楼交易中获益

《香港01》上周揭发,由“Profit Trade”持股99.99%的香港公司“宝通”,在粉岭高尔夫球场西南面拥有12万呎农地;何君尧当面承认农地是其家族的资产,他本人亦持有权益,但指不涉利益冲突,拒绝交代他占多少权益。

按立法会规定,议员本人或连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任何公司,包括海外公司股权1%以上,即使公司没有资产和业务、亦须于议员个人利益登记册申报。

何君尧当选后,仅于2016年10月申报过一次持有实益的六间公司名单,当中并不包括“Profit Trade”及“巨雅”。换言之,公众一直不知他与这两间公司,以及上述与恒基交易的关系。

公民党陈淑庄指,“巨雅”与恒基的旧唐楼交易,与何君尧当选时间接近,何应交代是否知悉交易、他本人和太太有否获益。她续指,“Profit Trade”及其所持有的香港公司,持有何氏家族资产,而何早前已承认拥有权益,因此何应尽快检视个人权益及申报。

她强调,公众期望议员诚实申报利益,在议会行事不偏不倚,因此若何的利益申报有遗漏,必须尽早补做及交代,以释公众疑虑。

公民党陈淑庄指,公众期望议员行事不偏不倚,而议员有责任诚实申报个人利益,促请何君尧交代是否持有“Profit Trade”和“巨雅”的权益,以释公众疑虑。(洪业铭摄)

何君尧与南昌街210号三楼旧唐楼单位关系及交易情况

1994年

何君尧代表“巨雅”以150万元购入单位。
“巨雅”大股东为“良田”,而何君尧持有“良田”50%股权。

2003年

“Profit Trade”获“良田”转让股权,成为“巨雅”大股东。

2010至2014年

恒基旗下公司“快宝”完成收购南昌街210及212号9个业权,仅剩“巨雅”所持单位未成功收购。

2015年5月

“快宝”入禀申请强拍210及212号;估价报告显示“巨雅”所持单位市值381万元。

2016年9月初

何君尧当选立法会议员。

2016年9月底

“快宝”与“巨雅”达成协议,以1,962万元收购单位,出价高估值四倍。

2016年10月至11月

交易完成。“快宝”撤销强拍申请。

2018年4月中

恒基宣布以象征式一元,租出地皮予社联两年,推行组合屋计划。

2018年4月底

《香港01》揭发,何君尧家族公司持有粉岭高球场旁农地;何承认农地及持地公司属家族资产,他本人亦持有权益,但拒绝交代占多少权益。

资料来源:公司注册处、土地注册处文件、法庭文件及传媒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