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探讨修订《保护海港条例》 活用海滨改善社区环境
最近,发展局提出政府有意修订《保护海港条例》的建议,这一举措被视为刻不容缓的行动,旨在改善市民生活质素,解决长期以来令人困扰的问题。在提交给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的讨论文件中,政府提出了两个策略方向,以推动条例的修订。这些方向包括强化制度,以及加强海港功能和改善海滨的使用和环境。其中,政府提出了一个清单,列举了可豁免“不可填海推定”原则的工程,以促进改善海港的填海工程,从而使海滨变得更美丽,同时也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笔者认为政府应将豁免范围扩大至“在靠近海滨兴建支持社区及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在靠近海滨的高速公路旁兴建隔音屏障和海漂垃圾收集器维修基地。这样一来,将更有效地提升海港功能,改善市民生活质素,并解决长期以来困扰部分海滨地区的“老大难”问题。
来稿作者:邝卓睿
目前的《保护海港条例》条文细则实属过时,并过于简单,无法应对海滨和邻近社区的发展需求。目前的条例无法真正实现保护海港的同时,也无法满足社区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发展局的修订条例的努力是值得社会大力支持和理解的。笔者难以理解为什么一些反对人士对政府的修订提出指责,认为这将让维多利亚港变成一条河流,并使政府和发展商无法受到约束,这种批评缺乏根据。实际上,政府在文件中已清楚规定,所有豁免工程的填海面积不能超过0.8公顷,并且私人工程需要经财政司司长批准的豁免许可。对于具有“凌驾性公众需要及无替代方案”的填海工程,需要经过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的审批,并需要进行两个月的公众咨询。因此,政府在行政层面的审批工作非常谨慎,维多利亚港基本上无法被填平的。此外,公众可以通过公众咨询和地区咨询表达担忧和不同意见,并且还有司法覆核机制作为保障,因此社会大众无需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剥夺,也无需担心维多利亚港及周边海滨地区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实际上,许多国外城市,如悉尼、墨尔本、三藩市、温哥华和新加坡,都有类似香港的《保护海港条例》和允许有限度填海及发展海滨的条例和机制。发展局的修订工作与这些城市所允许的并无不同,都是在保护海滨和发展海滨之间寻找平衡,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这次的获豁免工程清单都集中在改善海滨的使用功能、应对极端天气风险、增强海滨的连接性和满足市民在海滨活动的需求,既不会浪费维港的潜力,也能提升市民的生活质素,让海滨变得更美丽,并符合市民生活需求。这种前瞻思维和规划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理解,而不应受到无根据的指责。
然而,政府应考虑靠近海滨区域的社区发展和污染问题,可扩大豁免清单,以包括“支持在靠近海滨兴建支持社区及环境保护设施”,解决一些特别是靠近东区走廊的社区所面对的噪音污染和缺乏文康绿化设施等老大难问题。一些社区,如和富花园,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东区走廊的噪音困扰,并不断寻求政府的协助解决噪音污染和噪音污染导致的精神损害问题。然而,由于现行的《保护海港条例》的限制,东区民政事务处、路政署和环保署无法有效解决社区的噪音污染问题,这让社区居民继续承受噪音污染的困扰,并对政府的无所作为感到不满和失望。
现在,发展局有意修订《保护海港条例》,笔者认为发展局应该多聆听民意,与民众携手合作,扩阔豁免清单,兴建隔音屏障和其他有益于社区发展的设施,以解决靠近海滨社区的噪音污染和社区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同时提升市民的生活质素,尤其是那些居住在邻近海滨的社区。政府还可以通过小型填海工程,在海滨地区兴建海漂垃圾收集器维修基地,设置海港垃圾拦截设备和“海洋垃圾桶”,有效地收集维港两岸的小型垃圾,使维港保持干净和美丽,同时也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这样的举措实在是一举多得。在此基础上,政府亦可探讨如何善用海滨,推动经贸、科研、人文交流等多领域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和海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发展局须积极主动联系和游说反对团体及其他持有不同声音的持份者,了解他们的需要和担忧,减少在政策落实和修改法例时会面对的挑战。
作者邝卓睿是香港群策汇思常务理事,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硕士,曾在澳大利亚国际事务研究所工作。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01观点”欢迎投稿,来函请电邮至01view@hk01.com。来稿请附上作者真实姓名及联络方法。若不适用,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