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科技园无视法庭判决 倘沾手新田科技城发展注定失败

撰文: 01多声道
出版:更新:

政府上月公布新田科技城建议发展大纲,当中约300公顷面积用作创科发展,可容纳楼面面积相等于17个科学园,这对创科业界来说,的确是个好消息。如此大片土地该如何分配发展?笔者认为政府必须谨慎而行,坚守原则,切忌将大量用地再单一批予诸如科技园此类公营机构,以免重复以往守旧落后的所谓创科发展模式。观乎科技园近年屡受批评,最近再被业界直斥其无视法庭判决,一年以来一直未有纠正工业邨数据中心违规问题,如果这种表现仍继续“要钱有钱、要地有地”,实难以向公众交代。

来稿作者:徐毅兴

新田科技城是未来本港的创科引擎,对香港是否可成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所指的国际创新科技中心,至为关键。近年一提到香港创科发展,就必定想起科技园,皆因科技园是公营机构,坐拥逾200公顷工业邨及白石角科学园等土地,连未来落马洲河套区港深创科园也归其管辖。笔者立即联想到,政府会否因利成便,索性直接将大部分新田土地批予科技园,交由它负责发展及引进企业入主?如此一来,变相重复工业邨及科学园模式,对创科发展十分不利。

多年来,不少业界对科技园的贡献抱有质疑,其多年招惹的是非甚至官非不断。远有科学园“培育”出来的智能咖啡机Arist衍生之众筹骗局,近有将军澳工业邨数据中心“㓥房”案、苹果大楼违规案,以至喵坊续租风波等等,这些已不能用“个别事件”解话,而是反映企业管治出现问题,管理层更是责无旁贷。

数据中心“㓥房”案的苦主、新意网行政总裁汤国江日前受访时,批评科技园在去年5月终极败诉后,一年来竟然仍可以无视法庭判决,以消极、欠缺透明度的不作为态度,冷处理事件,亦没有公布如何有效落实法庭命令,“现届政府强调KPI(关键绩效指标),科技园在执行力上明显不达标,是否应向其管理层问责?”

汤国江并非只是提出批评,他建议科技园积极考虑委聘独立第三方,查核各工业邨租户包括数据中心租户的营运情况,检视如何有效打击租户违约分租,更重要是到立法会详细交代如何跟进法庭的判决,给业界和公众一个清晰交代。然而,科技园至今似乎对业界苦主声音置若罔闻,笔者相信,假如日后园方再获得新田科技城大部分土地的发展权,法律问题必接踵而来,以其管理层漠视法庭判决的态度,搞不好又出现一大堆官司。

发展新田科技城,公众最不想见到的是重复科学园以至数码港的模式。偏偏科技园经常被指单纯用业主心态、以“分租模式”处理工业邨数据中心营运,园方角色尤如“包租公”,不仅没有做好把关,更任由营运商涉嫌以“分租”方式提供出租机柜服务图利,违反租赁上不能分租的限制,因而引发司法覆核。事实上,工业邨近年批出的数据中心租约,楼面面积可低至每平方呎300多元,工业邨以外的企业却需承担每平方呎5,000至6,000元的地价,科技园这种“以公屋价钱出租豪宅地段”的做法,一直被业界诟病,这不单破坏行业的健康发展、有违公平竞争原则,更有滥用公共资源之嫌。

香港要成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不能再走以前的旧路,不能再犯以往的错失。新田科技城对香港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如再出现众筹骗局、严重违规、续约争拗,势令创科发展失格失焦,注定失败,相信任何人也不想见到。笔者希望政府采取更大主导权,在非公开招标形式批地上设定真正有利创科发展的条款,做好把关,这样才能令香港更好地融入国家创科事业的发展大局。

作者徐毅兴是任职跨国企业的八十后工程师,对城市规划、旧区重建犹感兴趣。文章的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香港01立场。

“01观点”欢迎投稿,来函请电邮至01view@hk01.com。来稿请附上作者真实姓名及联络方法。若不适用,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