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声道|前瞻预算案 勿让财赤影响多元土地发展初心

撰文: 01多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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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案快将公布,预计将录得逾1200亿元赤字,较政府估计的563亿元高一倍有多,主因之一是多幅地皮流标,卖地呎价亦接近下限,加上房地产成交减少,导致印花税大减。财赤下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必会设法开源,由于本港土地资源珍贵,财爷或会从卖地之操作入手,以提高土地相关收入。但当局在拿捏整个土地发展方向时,必须十分谨慎,例如最近商界对于发展局修例加快造地时间,就提出质疑,忧政府以土地主导权之名,罔顾其他大大小小地主的利益,不理私有产权,随意大量收地,有损公平性,亦影响发展商投标意欲。收地与卖地息息相关,政府应切记多元化土地发展的初心,如处理不好,随时带来反效果。

来稿作者:徐毅兴

特区政府近年虽受到财赤困扰,但截至3月底,预计财政储备仍高达8,300亿元。当然,香港也不能靠积蓄度日,根据基本法第107条,政府需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众所周知,政府一直靠土地相关收入撑住财政,可是楼市疲弱,当局又常常抱住不能“贱价”卖地的旧思维,价钱定得太高,令地皮流标屡见不鲜。笔者近期与做开贸易的朋友谈及此问题时,他反问:政府是否有权大量收地,低价赔偿给地主后,再自行改变土地用途,高价售出赚钱呢?笔者就解释,政府现时需以特定的公共用途作为收地理由,并不能收地后改作其他用途再出售,否则就会引发灾难性后果。

贸易界朋友再提出,那政府可否大量收地后,在掌握主导权下慢慢研究土地用途?很明显,他是以一般生意角度作出上述建议。事实上,如果政府只是一间无上市的私人公司老板,没有股东、没有公平责任要负,他或可用尽所有手段去集大权于一身,但作为一个政府,从来也不应有权用尽,必须顾及各持分者意见,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大前提。当政府主导所有土地供应,犹如“包起”所有建屋项目,又是否好事?

不过,发展局早前的确提出类似建议,拟修订收地及城规相关条例,减去一些咨询程序,其中容许行政长官及行会更改已收回土地的永久用途,毋须经公众咨询,最受争议。根据报道,商界担心修例后赋予政府过大权力和弹性,令当局可未经深思熟虑,无充分咨询便随时“收咗地先算”,分分钟造成土地“晒太阳”、长期作临时用途。举个简单例子,即当初以起公屋为由收了一大幅地,事后却改为出租临时停车场,这既违反收地作公共用途原意,亦损害了原地主的潜在利益,更加与基本法第6条及第105条有关保障私有产权之精神背道而驰。

政府现时处理一些较敏感及“厌恶性”公共设施,已静悄悄地公众咨询,图避开公众监察,如今次修例成功,当局可更可肆无忌惮“攞正牌”用公共用途理由,压下反对声音而收地并改用途。政府为发展程序“拆墙松绑”,以加快造地时间,出发点无错,但部分条文有机会损害私有产权保障,发展局是否有责任认真审视有关疑虑,以防影响公众观感及商界投资意欲?

特区政府最主要收入来源,均来自土地,笔者认为,卖地机制可以因应市场修改,但收地机制并不能乱改。政府应将收地视为最后手段,少用慎用,因为当政府主导土地集权,就做不到公私营双轨并行、多元化土地发展,这绝对会窒碍香港经济复苏之路。财赤是一时,修例影响深远,更可能因快得慢,政府宜三思而后行。

作者徐毅兴是任职跨国企业的八十后工程师,对城市规划、旧区重建犹感兴趣。文章的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香港01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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