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速度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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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佩服政府和立法会的速度。一星期前,特首、身兼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的议员仍在北京出席全国两会。特首李家超提早返港后,行政会议星期四决定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于翌日刊宪并提交立法会审议,《条例草案》星期五即在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及马上举行法案委员会会议。

星期五两次会议、星期六四次会议、星期日四次会议、星期一四次会议、星期二四次会议⋯⋯就连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亦要改期。虽不至于日以继夜、夜以继日,但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法案委员会15名立法会议员确实以最快速度审议条文。

《基本法》23条立法固然是中央再三催促的工作,但难道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不是中央的要求吗?不断增强发展动能、切实排解民生忧难不是中央的要求吗?对于令市民房子住得更宽敞、创业的机会更多、孩子的教育更好、年纪大了得到的照顾更好,香港政府有没有急市民所急,用最快速度处理?有了今次作为先例,社会见识过政府官员和立法议员的效率,以后自然会期望在其他施政也能有“23条速度”。

说好的数字政府,所有政府收费服务全面落实电子支付选项,让市民可选择利用“转数快”缴付相关服务费用,而内地游客常用的政府服务亦将支援以内地电子钱包支付,为什么要等到今年第三季呢?

去年《财政预算案》提出引入公司迁册机制,《施政报告》承诺今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法例修订建议。把握市场机遇、发展总部经济不是应该尽快做、早一日得一日吗?

落实增加税务扣减,鼓励雇主为其65岁或以上的雇员作更多强积金自愿性供款,何时才能提交立法建议?

旅游业界忧虑前景,社会担心竞争力不如新加坡、深圳、日本,《香港旅游业发展蓝图2.0》是否应该以“23条速度”制定,尽快提出措施推动香港旅游业转型升级?

20万人每天只能睡在㓥房,环境恶劣。由财政司副司长领导的“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有没有日以继夜、夜以继日地制定取缔“㓥房”的方法和路径?立法会议员有没有督促问责、出谋献策?告别㓥房不是港澳办主任夏宝龙的要求吗?

九龙中及新界东将增设两间少数族裔人士支援服务中心,令全港中心数目增至十间,并于每间中心各设立一队“少数族裔关爱队”,协助少数族裔融入社区。相比起23条立法,可以说是简单得多,为什么不能提速、提前落实?

法定最低工资检讨机制或许复杂一点,但再复杂也好,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和立法会议员跟进这个政策都已经多年了,要是加紧工作,在一个月、半个月内作出完整交代,又怎会有做不到的可能?

全港公共巴士和的士的绿色转型路线图和时间表竟然仍未制定,车辆零碳排放更打算要等到2050年。政府官员要是有心推动环保和绿色经济,肯定有加快的空间。

最重要的是收回土地、兴建公屋和居屋,在北部都会区发展新市镇、新CBD。如果政府肯用“23条速度”,市民早得一年半载上楼得一年半载,早日不用通勤能省下时间消遣或休息,社会不就是更愈宜居、更人心安定、更和谐稳定吗?国家主席习近平说“香港最大的民心,就是盼望生活变得更好”。听似老生常谈、不足为奇,但最应该严阵以待、用“23条速度”处理的,就是经济和民生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