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悯之心对待伦常悲剧 究责之心诘问政府官员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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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8岁男子前年在家烧炭,杀害患末期肺癌的54岁太太而误杀罪成,周三(7日)在高等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令。被告因为照顾病妻而严重抑郁,案发时精神失常,法官黄崇厚形容案件是一宗悲剧,相信被告犯案只为让妻子安详离去,认为应以怜悯之心处理。

未必很多人有留意,这名法官近年已不只一次审理伦常惨案。筲箕湾耀东邨一名八旬老翁担心将来无人照顾中风妻子,以“不求人”压颈杀死妻子并继而自首。法官黄崇厚在2019年判刑时亦曾形容案件为悲剧,并决定法外开恩,仅判刑两年,令已还柙18个月的老翁获释。

伦常悲剧一再发生 受害人:社会问题

同样在2019年,法官黄崇厚审理的一宗误杀案又是一宗悲剧。葵盛东邨一名抑郁症患者杀害长期卧病在床的母亲,继而跳楼企图自杀。当时医生报告显示被告因精神错乱而杀人,黄官于是判其24个月感化令,并须接受精神和心理治疗。

家人本应互相照顾,因为种种困境却变成加害对象,此正是伦常惨案有违伦常之处。除了前述的杀妻和弑母案件之外,近年较为社会揪心的还有一名患抑郁症外婆因担心六岁外孙日后无法生活,在2018年勒死稚童,前年误杀罪成判囚五年。在葵涌邨,一名母亲怀疑因不堪照顾压力,前年亦亲手勒死了21岁智障儿子。若然加上虐儿致死案,2018年屯门5岁童、今年8月大角咀3个月大男婴、数天前深水埗5岁男童,全都叫人心里不禁一阵悲凉。

毋庸置疑,即使是出于精神失常、抑郁症、不堪压力等,杀人也是不应该的。然而要挽救生命,帮助问题家庭,我们不可能只追究个人的罪责,而不审视社会出了什么问题。杀妻老翁在还押期间曾言“这个是社会问题,是穷人必定要走的路”。施害的做法当然不是“必定要走的路”,但惨剧往往发生在基层家庭是事实,社会制度和结构的问题愈严峻,人的确愈容易想偏,最终酿成悲剧。

由政策制定到结构改革

每次伦常惨案发生之后,社会都一再指出正视照顾者的压力、精神和心理健康问题,并且要求政府增加院舍宿位、支援照顾者、加强精神健康服务。劳工及福利局、医务卫生局必须尽快落实此等政策和制度改革。而在此之上,我们更要从根本着手,找出社会结构压迫和扭曲人们之处。

贫穷问题、照顾压力、精神健康等,其实与经济和社会结构密不可分。若然经济结构向资本倾斜,社会欠缺公义分配机制,贫穷家庭所面对的生活困难便会被进一步放大。若然社会制度过度个人主义,政府忽略弱者需要,患病者——不论是生理或是精神健康问题——承受的痛苦只会更大。在这样的社会,弱者根本难以有尊严、有能力地过活。

在悲剧发生前,社工应该积极跟进,市民可以多作关心;在悲剧发生后,法官可以人道处理。但我们再多努力,也只能帮助个别受害人,而无法真正解决问题。能够防微杜渐的,就只有政府。当悲剧一再发生、无奈者误杀罪成的时候,官员难道不用被问责吗?如何制定政策、改革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特首和他的《施政报告》都必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