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的士车头手机 解决不了业界难题

撰文: 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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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星期五(7月15日)讨论促进道路安全的四项法例修订建议,包括加强规管司机在驾驶时使用流动通讯设备、扩大儿童汽车座椅使用规定、所有车辆座位强制安装与佩戴安全带,以及强制单车、机动三轮车、电单车侧车乘客佩戴头盔。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自然是首项限制驾驶时使用流动通讯设备的数量、尺寸与放置地方。

现行《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42条规定,任何司机驾驶由机械驱动的车辆时,不得以手持或放置于头与肩膀间的方式使用流动电话与其他电讯设备。最近政府当局建议立法对司机使用的流动通讯设备作进一步规管,要求这些设备数量不可多于两部、显示屏对角长度不可大于18厘米,并且其位置不可影响或阻碍行车视线。

规管平衡安全需要

车辆司机若在驾驶时被眼前多部设备荧幕影响视线,的确很有可能会对道路安全构成相当威胁。早于2014年,就有立法会议员关注司机在汽车仪表板上或近軚盘通风口设位置多部智能电话,并且在驾驶期间分神以指尖触碰操控它们,其时政府已经表示会搜集、分析相关资料以研究有关规管架构,而今次立法建议亦是在参考其他地区法律与经过长期检视结果后得出。

再者,考虑到本地驾驶者有需要使用流动通讯设备来获取导航、实时交通及空置车位等资讯,特区政府今次立法建议其实不像个别地区那样,没有完全禁止司机驾驶期间浏览流动通讯设备,仅对司机使用装置数量、尺寸各自设立一些合理规限,在道路安全、社会需要及设备应用三者之间算是取得恰当平衡。

业界难题终须治本

不过,今次规管汽车司机使用流动通讯设备,一般意见都认为是针对较流行这样做的计程车司机。运输署在前两个月就立法建议咨询意见时,便曾专门接触计程车及商用车召唤服务营办商。因此,相对另外三项纯粹关乎司机或乘客安全的立法建议,政府日后按理也得处理为何有关业界经常发生此种状况,才能期望彻底根治问题。

吴坤成批评政府对业界的声音充耳不闻。(资料图片)

事实上过去议会讨论相关事宜的时候,从一开始就将它跟业界各种经营问题挂钩。的士司机使用手机主要是在“接单”平台让乘客召唤服务和提供车费折扣,导致颇多声音直指他们在驾驶时操作源于没有法例监管的士乘客议价。另一方面,的士车行车主协会永远会长吴坤成近日虽表示业界普遍接受和欢迎修例时,但亦不忘强调政府应该要监管繁多的“接单”平台。

归根究柢,的士司机之所以不怕冒着麻烦与风险,同时使用多部手机登录数个“接单”平台,原因是其收入容易遭到车主昂费车租剥削。无论是今日规管司机摆放的流动通讯设备,抑或是早前政府容许的士加价以及建议引入车队制度增加乘客限制与提高非法取酬载客罚则等措施,对于此一问题来说都是“治标”而已。想要真正“治本”的话,绕不开对症下药地重新发牌、开放竞争,以破除这个业界的利益固化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