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上网电价 不利推动环保
政府在本周二(26日)宣布,与两电决定于翌日起首次调低上网电价的回购价格,由每度电3至5元降至2.5至4元。纵使可再生能源在本地的投资成本下降,但由此产生的电力比例仍较《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目标距离甚远,政府此时降价料削减民间参与意欲,背离减排目标。
上网电价在2018年下半年实施,是政府鼓励民间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途径之一。现时由太阳能和风能两个可再生能源系统产生的电力,可以高于一般电费水平的价格售予两电,从而帮助私营界别收回投资和发电成本。由可再生能源系统产生的电力以上网电价回购,至于该处所使用的电量则根据普通电价收取。
政府指订价要兼顾两个原则,一是回本期为十年,二是平衡对电费的影响。政府解释“近年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成本有显著下降”,故调低上网电价,又补充此举跟其他国家或地方的做法类似,相信降价后仍然足以鼓励公众参与计划。
减价或损吸引力 拆墙松绑以挽回申请量
在众多减废项目当中,上网电价是少有获市民和机构主动参与的项目,新申请数目没有随时间下降。截至今年首季,两电批出超过1.8万个申请,估计完成安装后每年可生产接近三亿度电,相当于约九万家庭的电力需求。不少申请者看中投资可再生能源的经济回报,因为原初上网电价每度最高五元,较两电每度一元多的供电价高出约三倍,计及安装和维护成本后仍有利润空间。如今价格调低六分之一至四分之一,或多或少打乱有意参与者的盘算,而规模大、回本期较长的项目可能会被搁置。
价格是考虑参加上网电价与否的因素,申请困难也是另一因素。过往有报道指电力公司因为部分地区的用电量低而拒绝申请,有人因为申请程序繁复而打退堂鼓。政府提出方便私营界别安装光伏系统是好事,更应把同类安排扩阔到其他建筑物,若工程早点完工和运作,拉近回本期,希望令原本放弃者回心转意。
政府须为未来着想 减排之路不轻退
即使如此,政府仍不应只着眼于回本期而厘订上网电价,而要配合可再生能源的普及化进度。现时全部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比例不足1%,《蓝图2050》订下2035年或之前,把比例调升至10%,光是太阳能就占1至2%。要达致此目标,政府必须持续吸引民间参与。若以本地大学的研究判断,香港的太阳能产电潜力比《蓝图2050》更大。浸会大学推算利用香港大厦天台和水塘面积的5%至10%安装太阳能板,太阳能产电比例已可占4.1%。理工大学更推算在楼宇顶部和天台安装光伏板可以生产全年一成用电量,而且两至三年回本。
由于定价是经政府和两电同意,从两电的角度看,争取降价符合其立场和利益。毕竟购电开支由两电承担,现时参与用户为二万,或许还不算多,但当日后计划进一步普及,会令两电感到财政压力。而两电靠产电谋利,跟上网电价的理念和实践有着根本矛盾。但既然民间愿意参与上网电价,而可再生能源产电比例又远未达标,政府应避免下调回价价格,以保参与诱因。
过往政府与两电交手时多番退让,到现在仍准许两电有8%回报率,又拒绝各项开放电力市场的建议,令人不得不质疑政府连上网电价的立场取态也属软弱,忘却减排的重要。现实上,如此的准许回报,足以令两电支付上网电价的支出。
甚至在电力市场以外,政府亦无力撼动既得利益、打击囤地,亦未见打破以大车行为首之的士业界势力,司机受压迫,的士服务质素每况愈下。政府在各类民生要务展现不到担当,难获民众认同和支持。政府要追求有效管治,就要直面既得利益者,要为香港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