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空气质素指标不当怠慢

撰文: 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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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的12月30日,环境保护署将“空气污染指数”改为“空气质素健康指数”,将通报空气质素方向改为以影响人的健康风险作为基础。另一方面,立法会今年4月审议通过《2021年空气污染管制(修订)条例草案》更新空气质素指标,环境局局长黄锦星随后发表公告指定新指标的开始实施日期,则是即将来临的2022年1月1日。

起初港府在建议检讨“空气污染指数”通报系统的时候,曾称相关工作是要配合同期香港收紧空气质素指标,并且始终强调其设计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于2005年更新的《空气质素指引》。无奈经过多年以后,香港整体空气质素尽管略有改善,但在监察指标方面进步依然有限,有些地方距离《空气质素指引》最终目标甚至愈来愈远。

放宽PM2.5超标次数未妥

拟于明年元旦生效的新指标内容,本身源自当局2019年向环境咨询委员会呈交的检讨报告及公众咨询。跟2014年沿用至今的旧空气质素指标比较,新指标将二氧化硫的一天指标由每立方米125微克收紧至50微克,微细悬浮粒子(PM2.5)的全年指标与一天指标亦分别由每立方米35微克及75微克收紧至25微克和50微克,但同时又把容许后者超标次数由九次增至35次。

翻阅检讨研究报告,可以知道公众咨询“约有四分之一的书面意见对调整容许超标次数至35次表示反对或有所保留”。除此之外,报告声称世卫“并没有就各空气质素指引的最终指标和中期目标,建议可容许超标的次数”亦未尽准确,因为世卫《指引》曾经明确指出PM2.5一天指标“每年不能超标三次”,可见增加容许超标次数一事绝对属于退步。

世卫更新建议突显香港不进则退

况且跟世卫16年前的建议相比,香港整体监测指标根本没有多少进步。世卫当时就不同种类的污染物制订了数项指标,并且为它们各自提出不同中期目标与最终目标。然而香港来年新指标跟现行指标一样,仅有半数可以达到世卫最终目标,余下项目则一直停步于首两个中期目标。即使今年6月港府发表最新一份《香港清新空气蓝图》,当中仍没提供迈向最终目标的具体时间表。

环境局6月29日公布《香港清新空气蓝图2035》,谈及改善本港空气质素行动。(资料图片)

尤为讽刺的是,世卫今年9月再度更新《空气质素指引》,进一步建议增加的监测项目数量,并且下调了多个既存项目的最终目标。像二氧化氮的每年最终目标原为每立方米40微克,世卫今年大幅降低至10微克,让香港突然由达成最终目标变成仅符合首个中期目标。至于跟一氧化碳相关的指标,亦因世卫今年引入新目标而落得同样下场。

过去特区政府常用半数达标掩饰本港空气质素指标落后问题,这个借口已因世卫更新目标变得无效,而事实上正是因为香港在此方面长年无甚实质进步,这个假象才会这样容易遭到戳破。刚好今年世卫更新《空气质素指引》多次重申其制订的中期目标需要视作达致最终目标的台阶,主事官员应该引以为戒,未来认真检视收紧空气质素指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