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施压是法律问题的歧途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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孖士打律师楼上周五(15日)发声明证实,将不再代表香港大学寻求拆除“国殇之柱”雕塑,无疑令这宗原本是港大与支联会和雕塑家高志活之间的法律纠纷演变成政治角力。

美资律师行孖士打原本代表香港大学发信予支联会清盘人,要求对方在本月13日之前移除“国殇之柱”雕像。随后超过20个组织向孖士打施压,要求其停止代表港大,联署者包括英国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现时由周永康及梁继平领导的香港民主委员会(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美国参议员向孖士打施压

共和党资深参议员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及克鲁兹(Ted Cruz)亦就此事谴责孖士打,克鲁兹明言“美国公司(在“国殇之柱”问题上)应耻与为伍”。即使孖士打仅表示不再代表港大,并对“国殇之柱”事件不作评论,但从事情的发展来看,这显然是受到政治压力所致。

追源溯本,“国殇之柱”本来就是一个法律问题。一方面,根据创作人高志活所指,1998年一份协议指出“国殇之柱”在港大校园展示,由支联会及香港大学管理及负责永久展示的成本,而雕塑原则上仍属他本人拥有。但另一方面,支联会已进入清盘程序,而“国殇之柱”竖立的港大黄克竞楼平台亦为港大管理的校园范围。港大既已要求支联会清盘人移走“国殇之柱”,余下来应该怎样处理、支联会不清走又该怎样做等,严格来说都是法律问题,应按照业权等法律原则处理。一些人竟然阻止港大委托律师代表处理,无疑是政治立场先行,有违法律精神。

政治批评已非首次

更重要的是,类似事情已非首见。今年1月,在黎智英、李柱铭等九人的“八一八”未经批准集结案件中,律师司原本获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批准,外聘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来港出任检控官。惟英国社会的政治批评接踵而来,仅八日后律政司发表声明,转述David Perry意思指由于英国社会的压力,他将不来港作检控。是否外聘律师乃由法院衡量的技术问题,被告是否有罪也是要审视双方理据的法律问题,但相同的是一些社会人士却阻止其中一方聘请律师,是政治立场先行的操作。

法律本身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方法,若然一再因社会施压而沦为政治角力,问题便将无法再以法律方式及原则公平处理,最终必然是整个社会蒙受损失。这既是法律争议的歧途,也是文明社会的歧途,香港各界均须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