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迟来了的北部都会区 不能是生意或并盘
本星期三(10月6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施政报告》提到要建设北部都会区,同日公布《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报告书(下称《发展策略》),罗列十个重点行动方向及45个行动项目,包括兴建港深西部铁路、扩大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构建新田科技城、研究北环线东延及扩大古洞北新发展区、建设罗湖/文锦渡综合发展枢纽、建设多个湿地保育公园、改革相关行政机制及工作流程等。
北部都会区整体的策略目标、规划原则都很可取,尤其是比起林郑月娥之前提出的“明日大屿”计划,发展新界北部毫无疑问更符合规划逻辑及社会需要,而这点应该也成为了各界的共识。然而若想北部都会区真正建设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与“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发展策略》现在只能算是迈出了第一步。
《发展策略》指出北部都会区前瞻性意义在于将多个既有发展项目“完整地整合为北部都会区,为市民营造宜居宜业家园,吸引创科、先进制造企业落户,培育新兴产业,建立完整的创科产业生态系统,从而优化香港的产业结构,促进新经济发展”,然而在如何将觅地成绩转化成刺激经济及培育产业动力方面,《施政报告》与《发展策略》双方明显着墨不足,好像有了土地以后什么事情都会自动直接到位一样。
既有发展项目占比甚多
举例来说,北部都会区范围内元朗区及北区其实现在一早有约39万个住宅单位及11.6万个工作职位,进行或规划中的发展项目本身则可提供约35万个住宅单位及45万个工作职位,反观今次《发展策略》只新增了18.6万个住宅单位及8.4万个就业机会。换句话说,北部都会区加上去的房屋与职位仅得全区未来总数约20.1%和12.9%,既有发展项目却一早占去了约37.8%房屋和69.2%职位。
此外,《发展策略》列举十个“重点行动方向”都在等待“适时启动”,官方亦只承诺整个“北部都会区”的发展将花20年时间“基本完成”,可是进一步的提升、完善、深化又得多久?在具体新增项目、落实时间表及两者同样欠奉的情况下,北部都会区现阶段看来还以整合为主,长远的表现和价值有待观察。
都会规划非止拓地赚钱
况且在周三的《施政报告》电视论坛节目上,林郑月娥回应记者提问时称北部都会区属于一盘“做得过”的“生意”,原因是历史上“开拓土地”一定会“赚钱”,更称即使日后启动成本不够亦可考虑发债融资。这就难免令人担心特区政府根本没有正确认识到一个及格的都会规划不能够只看到土地,而要兼及人、产业与其他元素。
无论如何,《发展策略》是政府早应该提出、为市民谋求更好生活的一份计划,只是它的落实执行必然要求未来管治班子准确抓紧规划神髓,绝对不能单纯将它视为另一场推高该区土地市价的生意,更不可以让它沦落为包装旧有发展项目的并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