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山处处 执法部门积习未改
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现新界至少有35个工场怀疑涉及违规作业,包括处理电子垃圾、金属废料、洋垃圾等,不少已形成大型垃圾山,部分土地更属官地。破坏土地事件近年不时发生,但政府部门后知后觉,在作业一段时间和收到投诉后才跟进,以致土地受污染,未能回收的废物难以运走,加重香港堆填区压力,而罚则往往未够阻吓力,客观等同纵容不法分子。
该35个涉事工场位于新田石湖围一带、元朗小磡村和鸡伯岭等处,合共占地逾20公顷,当中有八个被发现堆积是出垃圾山,27个则怀疑违规处置有毒电子废物。按土地拥有者分类,有18个场地部分以至整个范围属于官地,共涉约六公顷。
法例刑罚未阻棕地扩散
垃圾山主要是进口铝废料和建筑废料,其规模之大,肉眼可以从远处看见。相关政府部门在回复记者查询时,承认它们已经留意到土地被违法使用,而且已经对部分作业者执法。就着恐龙坑回收场,环保署称在巡查期间发现该处违反《废物处置条例》,正搜集证据及考虑执法;规划署则指已在2月以《城市规划条例》提出检控,地政总署亦称已确认工场有违契构筑物和会采取行动。
另外,环保署已向鸡伯岭路、厦村、流浮山和横洲等六个场地发出空气污染消减通知,规划署回复鸡伯岭的垃圾山的规划许可已届满及被撤销,会作出跟进,另将跟进有怀疑废金属存放场涉及“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
政府对被点名的土地调查执法明明是应有之举,但其执法决心和效果始终成疑。首先,恐龙坑是非法处理电子废物的黑点,环保署在2016至2017年多次侦破个案和拘捕负责人,但几年过来劣行未止,反映部门打击力度未能持续。另外,其实多个部门已经掌握恐龙坑工场最近的违规状况,有没有可能及早扫荡之?会否是因为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所以认为证据不充分?如果部门之间增加交流讯息,或许可以提早行动或者至少加快紧搜证工作。
除了部门之间的监察和执法亟需改善外,一直以来关于破坏土地的罚则偏轻也是问题。虽然现时的《废物处置条例》、《城市规划条例》和《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等条例的罚款上限可以达100万元,同时亦设有逾期每日加罚制度,但法庭近年的实际判罚多数偏轻。环保署指自2018年“四电一脑”管制实施至本年6月,共有18宗成功检控涉及回收场非法处置电器或化学废物,但合共只罚6.76万元。当罚款只占亿元计废金属价值的凤毛麟角,它们自然不能够有效阻吓作业者。司法机构宜在判罚时更考虑相关罪行的影响,适度调高在合法范围内可判处的罚款数额。
源头打击电子废物入口
说到底,垃圾山是源于电子废物有价,而香港是废物贸易的分类站和中转站。即使政府立法管制弃置“四电一脑”和屡称严格禁止电子废物进口,但团体的调查仍然揭破当局把关不力。况且涉事电子废物并非全部皆可回收再出口,不值钱的金属和其他废物只会送进堆填区或者就地弃置,污染土地苦果最终仍由港人承受。就此,环境局和环保署必须从源头打击洋垃圾进口,阻止更多新界土地再受破坏。
最后,政府不能容许官地被违规霸占,并且要确保一切土地附合其原有规划用途,因此必须加强巡察以制止所有的违规作业,避免棕地继续扩展下去破坏周遭环境。
民间环保团体利用有限的资源和技术,也能揪出棕地违规作业,反观政府具备充足的人手、地图档案和法定权力,理应更有能力雷厉风行打击不法分子滥用土地,主事官员必须尽好自己责任把新界的土地拨乱反正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