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黑色球衣揭示奥运港队支援不足
香港男子羽球运动员伍家朗日前于东京奥运会作赛期间,穿着未印有区徽的黑色球衣胜出男子单打分组赛第一轮,遭部分建制派成员恶意批评。伍家朗解释指制服问题肇因自己赛前失去赞助,又称“一直为代表HK比赛感到很自豪”,而香港奥运代表团团团长贝钧奇则重申伍家朗的球衣符合比赛规定,并且期望外界不要把事件政治化,影响运动员的应战状态。
香港羽毛球总会其后刊发了新闻稿,表示伍家朗是因为未能与原有私人赞助商续约,所以才会在时间紧迫下“决定自己先行安排球衣参赛”,而羽总方面则“已即时向香港奥运代表团赞助商FILA要求提供出赛球衣”,并且承认今次事件“是羽毛球队之间的沟通出现问题”。与此同时,民政事务局、香港体育协会暨奥委会亦将“检视日后有关队服设计和沟通安排”,以及协助伍家朗在下场赛事穿上适合球衣。
能否及时补发队衣方为关键
关于今次奥运选手球衣争议,各方现时均未解释的一点是:对于拥有私人赞助商的选手,港队奥运代表团是否也会预先留有备用队衣,以免出现像伍家朗那样赛前突然失去赞助商以致需要自行安排战衣的情况?如果没有,那理由是评估没有此等需要、队伍资源短缺限制抑或其他原因所致?若有的话,那又为何未能够在上阵之前尽快将球衣发给伍家朗,或者继续容许他穿着自备的球衣?
翻查资料,伍家朗是于随同香港代表团大队于7月17日启程前往东京,而7月24日对上墨西哥选手的回合是其首场比赛,期间有接近一星期时间可以处理球衣问题。至于羽毛球世界联会公布奥运参赛名单的时间还是6月中的事情,伍家朗失去私人赞助商如果发生在这之前,那么有关方面更起码有超过一个月时间可以去张罗制服,不应该演变成为选手需要自行安排球衣参赛的结果。
选手可以自行申请使用旗徽
至于像民建联成员穆家骏那样的“强烈谴责”,诚然显示其政治化及对事情无知的一面,然而伍家朗在社交媒体声称自己只是因未获得印制区旗的授权,所以“不能私自把区旗印在衣服上”,这种言论同样反映出选手认识也有一些不全面之处。早在2019年反修例运动爆发前,香港三项铁人赛女将司徒兆殷便曾因使用洋紫荆图案印制战衣遭人向警方匿名投诉,而她于事后亦承认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和重新设计了所有制服。
尤其伍家朗在网上发文时,还错误引用了澳门方面关于使用区旗、区徽须“经行政长官预先批准”的第 5/2019 号行政法规,而非香港的《区旗及区徽条例》与相关规定。港方《条例》订明行政长官可“规定必须展示或使用区旗及区徽的机构、场合及场所”和“授权、限制或禁止展示或使用区旗、区徽、区旗图案或区徽图案”,而港府现行规定下任何行业、职业、专业、非官方机构(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的标识、印章或徽章中使用区旗、区徽须经副行政署长事先批准。由此可见,港协暨奥委会、羽总或伍家朗本人除透过特首授权使用区旗、区徽外,亦可向行政署自行提出书面申请。
单从今次事件来看,港队运动代表似乎并未获得特首授权使用区旗、区徽,但他们好像不也太清楚自己原来可以向行政署提出申请,又或者是相关申请审批程序未能及时完成。然而无论实情属哪一种情况,当局恐怕都是难辞其究,要么是法律教育做得不足够,要么是行政效率太缓慢,也没考虑过可以先行授权选手们在制服上使用区旗、区徽。假若特区政府真的重视本港运动发展,这些问题必须妥善处理才行,让选手们不需要烦忧此等问题和专心作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