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的乘车需要非Uber官司能解决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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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2017年假扮乘客“放蛇”拘捕多名Uber司机,28名司机被裁定驾驶汽车非法载客取酬罪罪成被判罚款,其中24人在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遭驳回后,再向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终审法院五名法官周二(1日)听取陈词后驳回上诉。

近年的确不少人使用手机截车程式,部份原因在于他们认为的士服务质素参差。(资料图片)

的士质素仍须正视

今次上诉涉及24名司机,上诉人要求终院就《道路交通条例》第52(3)条,厘清有关“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的控罪元素的恰当诠释。上诉一方认为控罪需证明司机及乘客之间有直接协议,但在Uber的情况之下,则是基于司机及Uber之间的协议。法庭则以司机是在街上游走等候接载请求等理由,驳回上诉申请,会以书面颁下判辞解释详细理据。

Uber司机上诉不果,Uber认为判决既影响近14,000名Uber活跃司机,也影响着过去曾使用其服务的香港四分之一人。近年的确不少人使用手机截车程式,部份原因在于他们认为的士服务质素参差。一旦的士乘客目的地稍不合乎心意,的士业界的部分恶霸司机可能全程冷言冷语,有时路程不顺甚至会选择拒载。有市民觉得使用手机截车,路程一目了然、明码实价,这偏偏切中的士业界部分“害群之马”的要害。

共享经济:Uber创立于2009年3月,2019年成为最大的年度IPO(美联社)

协助Uber司机过渡

警方按现有条例执法,终审法院按其理解作出判决,结果应该得到尊重,但这样的一宗官司也无法解决问题的根本成因。去年4月政府建议推出专营的士服务,计划推出600架专营的士,由政府透过专营条款监管的士服务质素,不过计划因立法会会期结束而草草作结。Uber司机上诉不果后,的士服务质素如何提升,仍然是政府要面对的问题。

政府可借此机会,研究参考去年的“专营的士计划”,并扩大计划规模,开放牌照让市民申请牌照加入的士行业,并限制新发牌照的自由市场交易,避免新计划下造就另外一批既得利益者。Uber司机上诉不果,当中单靠此谋生的职业司机未来何来何从,政府亦可研究办法安置一批职业司机。例如政府可在扩阔“专营的士计划”时,将Uber驾驶经验列入考虑,鼓励他们领取新发的士牌照,或鼓励新专营的士营办商聘用该批司机,为一批以车谋生的职业司机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