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香港走至今日处境 政客与政府责无旁贷
周二(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港区国安法》,并于同日晚上11时于香港刊宪生效。新立的《港区国安法》共六章六十六条,内容比起2003年的《基本法》23条修订草案以及外界预期的都要“辣”。这无疑反映,中央对香港的信任在当下已接近“破产”,亦是对香港投下的一颗巨大的震撼弹。无论如何,《港区国安法》立法虽然合乎情理,但对香港而言却绝非“善之善者也”,是本地政界无能及欠缺承担所产生出来的结果。各界均应该冷静下来,反思香港的将来。
《港区国安法》有中港矛盾和《基本法》23条未立法等远因,但无可否认也与去年反修例风波的乱象有深切关系。这场在运作期间演变为对中央抗争的社会运动,换来中央主动立法堵塞香港国安漏洞的结果,也再次证明了,港独派、勇武派的所谓“出路”其实是死胡同,反而会引来中央力度更猛的反制。
中央用重典戳破“港独”幻象
就在《港区国安法》周二通过之前,曾自命“真港独”和社运“国师”的陈云与港独划清界线,香港众志等曾打着自决旗号或到外国游说制裁中央与香港的组织宣布解散,甚至有港独组织召集人自认已离港。这些抗争鼓吹者屡屡挑战政治红线,但当中央政府以“港区国安法”压下来的时候,他们的反应说明了他们也不是不清楚政治现实。是次立法,无疑是对心存幻想的港独主张者泼了一盘极大的冷水。
泛民政客及支持他们的“和理非”,也并非没有责任。在社会运动走向港独和与中央对抗的路上,泛民政客和“和理非”不加以劝阻,而是以所谓“和勇合一”的方式默认其所作所为。这种沉默附和纵然出于好意,但客观效果上就是眼白白看着暴力示威失控,甚至走向港独主张。面对社运走错方向,泛民支持者吹捧的“无大台”策略,同时也令他们欠缺坐下来理性谈判的空间。
泛民、建制与政府糟蹋自治
当然,社运和政客往往是情绪导向的,香港之所以无善治,更大责任其实在于特区政府管治失败,欠缺政治智慧解决危机,这更是促使中央制定《港区国安法》的原因。在起草《基本法》时,中央政府赋予了香港政府自行就第23条立法的自由和空间。如果香港政府有政治魄力和智慧为23条立法,那根本就无须人大出手。政府不单处理不了23条,也不能在经济政策上促成公平正义,长期的贫富不均助长了民怨和政治动力,最终扭曲为对内地的仇恨。人大授权人大常委会出手立法,正正是反映了政府无能自治,只能假手中央出手帮助。政府不单令港人利益受损,也陷中央于不义。毋庸讳言,当下“一国两制”面临挑战,将来能否行稳致远,看港府能否振作做好自己的本分。
建制派作为政府的管治盟友,一直有能力和机会改变状况,也必须为香港今天的局面负上责任。建制派多年来一直在立法会占多数,有很多机会促使政府在房屋、福利、劳工政策等各方面为香港的社会公平正义做更多事。然而,建制派过去庸碌,甘愿成为“保皇党”,或为“地产霸权”护航,变相加强了港人对建制、政府以及其连带的中央产生反感和憎恨,最终致成乱象。
一部严厉的“港区国安法”由中央制定,在港实施,相信是各方也不想看见的局面。但既成现实,不同政治立场的人也应该借此机会反思,到底香港未来应该如何继续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