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遭纵火 法治不能“揽炒”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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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11月11日发起“三罢”及堵路行动,交通灯、商店及多区设施遭破坏,社会陷入一片混乱。周三(13日)示威者更在沙田裁判法院外纵火,是修例风波以来首次司法机构被冲击。破坏建筑事小,动摇法治精神事大,火烧法院无疑是挑战司法独立的严重行为,社会必须义正词严责其不是,阐明个中利害。

周三晚,沙田裁判法院大闸外的花槽遭纵火。虽然不知纵火者之动机,但外界普遍怀疑与不满法庭之裁决有关。例如事发当天,中大学生会会长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并申请临时禁制令,阻止警方在无搜查令或校方批准下进入中大校园范围,法庭最后在申请人理据不足下拒颁禁令。当前社会撕裂日益严重,不论是“黄丝”或“蓝丝”,若然有人因为不认同裁决而冲击法院,绝非文明社会所能接受。

沙田法院外被纵火后的情况,可见招牌字样熏黑。(林乐儿摄)

火烧法院 兹事体大

须知道在法院外纵火,不只是一般的刑事破坏公物,而是具冲击司法之象征意义。本港向来以独立、高质素的司法系统为傲,个中关键为司法独立、法治精神得到尊重。甚么是“司法独立”?不只是要法庭独立于政治压力,亦要独立于社会压力,不能因舆论而偏频。任何人若因不满法庭裁决而火烧法院,不仅是蔑视法庭的专业判决,更是有以武力迫使司法机关妥协之意味,无异于动摇甚至自毁司法独立之基石。若然法庭要担心裁决会否引来纵火之后果,这个社会便再没有“司法独立”这回事,法治亦一同葬送。

社会对法庭裁决不满,并非新鲜事。早在占中时期,已有“黄丝”法官或“蓝丝”法官之说,反映不同政见之市民均对法庭裁决有意见。今次修例风波以来,法庭曾为政府批出临时禁制令等,令与政府对立之示威者认为裁决不公。然而,任何讨论都要基于事实及法理,如公众不满裁决,理应循法律程序申请上诉,而非以暴力攻击法院泄愤。像纵火这种行为,既无助陈明其理据所在,亦反倒为法庭施压,令法官承受不必要的压力。若然市民真的追求公平、公正的裁决,这种行为恰恰与其所渴求的公正公正背道而驰。

自6月反修例示威以来,这是首次波及司法机构。案件纵未查明,但足以令社会忧虑一旦破坏法院行为持续成风,只会逐步将法治推向难以挽救的边缘。大律师公会发声明形容,特区的宪制框架将处于“革灭殆尽”(torn asunder)的境地,对社会并无益处。诚如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所言,法治是民主基石,没有法治的民主,只会陷入乱局,示威者不能因追求祟高价值的同时,却牺牲得来不易的法治。言者谆谆,不能听者藐藐。

捍卫法治 律政司须尽职

不论任何政见,许多市民现时已经情绪盖过理智,以致发生火烧法院这种严重事件。历史上陷入疯狂斗争之社会并非罕见,无不以悲剧告终。香港人实应以史为鉴,在事情尚可挽回之前,各界必须给社会当头棒喝,阻止暴力蔓延至司法机关。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一致开腔谴责纵火行为,值得肯定。然而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未见谴责,实在叫社会失望。尤其是他身为泛民议员,与不少反修例示威者可谓处于同一个大阵营之中,他更有责任向社会讲解司法独立之重要,告诫市民不要对法庭施压,令辛苦建立多年的法治精神因一场社会风波而“揽炒”。

至于在这场反修例示威中被嘲笑为“只识谴责”的香港政府,在法院被纵火后更是未为所动。作为捍卫法治与司法独立的律政司,同样不发一言。司长郑若骅出访英国时因示威混乱跌倒,律政司及特首周五(11月15日)均迅速谴责涉事“暴徒”;9月团体“保卫香港运动”到终审法院示威、要求首席法官马道立辞职后,政府亦迅速发表声明谴责向法官、法院施压的行为。面对法院外遭纵火一事,律政司为何没有以同样的速度及态度谴责破坏法院的行为,告诫社会尊重法治、不要向法庭施压之重要?

郑若骅访英期间遭数十名反对修例的示威者包围。(Facebook影片截图)

若然纵火为故意之举,暴力行为的背后毋庸置疑反映出有市民对本港法治正失去信心。在政治争议之中,这本不令人意外。正如英国法院2017年就脱欧作出裁决后,亦遭舆论批评及报章攻击。面对这种挑战,政府、律政司及法律界便有责任挺身而出,讲解尊重法庭裁决与维护司法独立之关系,甚至巩固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当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远赴英国伦敦向商界、法律界推销本港的法律仲裁服务时,她亦须看到本港的法治正面对冲击,而且部分示威者更针对她而来,既因为她修例工作思虑不周,亦忧虑其未能持平、政治中立地处理冲突相关之刑事案件。她既在司长之位,便须克尽职守,维护各界对司法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