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终支持收回土地 建制派竟要大乱才知善治?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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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问题严峻,立法会第一大党民建联以往对动用《收回土地条例》却一直有所顾忌,建议公私营合作及自愿交地。近日,民建联大幅改变土地政策,建议政府在今年《施政报告》动用条例征收所需土地,推动新发展区及公营房屋项目规划。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指,政府一直未有积极缓解香港社会潜藏的深层次矛盾,如房屋及青年问题,更因近月修例风波而打开缺口,令民怨一触即发。(李泽彤摄)

社会早已主张收回闲置农地建屋,但民建联一向对《收回土地条例》左闪右避。即使在去年十月就“土地大辩论”发表意见,该党仍担忧引用条例会招致法律争议,违反私有产权,和社区单一等,情愿以私人发展商自愿交地的方式,公私营发展房屋,并强调有公平公开的机制审批申请。

但在上周四(8月15日),民建联提交过百项施政建议,要求政府在《施政报告》采纳。该党直言《逃犯条例》突显深层次矛盾,在争议爆发民怨,政府必须要致力改革,重建信任。土地房屋供应一直是社会焦点,民建联提出两项重要主张,一是按《收回土地条例》的权力,征收土地推动新发展区及公营房屋项目,二是按《长远房屋策略》增加房屋供应,把公屋兴建量与“三年上楼”目标挂钩,并依此调整公私营比例。

“01观点”早已提出,政府不时动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土地作公共用途,而且按公开价格赔偿给土地拥有者,即使有官司,历时通常是两至三年,并非旷日持久。而且,按统计,政府不乏在官司胜诉例子。

再者,政府采取主动角色,妥善规划收回之土地,主要兴建给基层及中产居住的廉租公屋,附以一定比例的资助出售房屋,从而满足不同阶层的住屋选择,有利推动上段的第二主张,有序增加公屋兴建量,加快处理轮候公屋申请个案。动辄反对运用《收回土地条例》,理据站不住脚。反而,偏好公私营合作发展,土地发展权仍然掌握在发展商,而且政府一直给不了信心,评审申请的机制能够杜绝利益输送。

政府过往20年仅为154个公共工程及市建局项目,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私人土地。(资料图片)

民建联现在才明确表态,可谓踏出迟来的一步,也很大可能旨在消弭《逃犯条例》以来的怨气。但不论其动机如何,如今连香港最大政党也不得不支持土地收回,政府莫再忽视意见,应愈早公布改革措施愈好,展示大刀阔斧改革施政的决心。

要从根本解决房屋问题,收回土地并不足够,还要全面增加资助房屋供应等,从结构上改变现状。然而,民建联的其他土地建议包括推售现存的“租者置其屋计划”及“可租可买计划”单位,推出其他出租公屋单位的新“租置计划”等,此等主张只会加速现时公屋短缺,亦会勉强要基层住户上车,绝不可取。

从民建联这次立场转变,可见建制派及政府执政思维的两个问题。第一,若然建制派能够更早以社会利益为依归,敦促政府收回闲置土地广建住房,社会怨气或许不会如目前般严峻;换言之在民怨爆发一事上,民建联不能独善其身。第二,建制派和政府以为只要小修小补,便可解决乱局,而不知要更动深层次结构,彻底改革。以上周五(8月16日)政府宣布“派糖”为例,既未治标亦未治本。这令人不禁质问官员,修例风波掀起至今,除了出动警察平乱外,到底还懂得做甚么?

社会要重新上路,亟待深入改革。政府应尽早公布有何方略,向市民显示其正在化解危机,并在10月公布《施政报告》时,提出具体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