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生在富裕家庭却难安居 “母子”关系如何能好?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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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计划将《逃犯条例》修订案提交立法会二读,引发示威并酿成周三(12日)的激烈警民冲突。当日特首林郑月娥在礼宾府接受电视台专访时,以自己身为人母的身份来辩解推动修例是尽母亲的责任,其间更流下眼泪,但很多市民不领情,更有一群母亲发起联署,批评她搞公关骚,回应称“香港的孩子不用你作他们的母亲,他们要你当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领导”。

诚然,发起抗争的民主派在示威出现暴力时拒绝主动降温,任由暴力行为扩散,让年轻人冒上生命危险,是不负责任的举动。然而,林郑的“妈妈论”也是不伦不类的比喻。姑勿论林郑作为公职人员,理论上应是市民公仆,此番言论却视市民如“孩子”,恍如回到封建社会的“父母官”,甚为不宜,只会彰显其对政治伦理的无知,同时却又傲慢自专的态度。
 
即使退一步说,尝试站在“妈妈论”的立场来讨论问题,即林郑若真希望做一名母亲,想说服市民她能够真正关爱市民,平常就有相当多工作需要处理。要知道,今天的香港政府坐拥上万亿财政储备,如果要以家庭来比喻,实称得上是富裕家庭。但林郑作为“母亲”,掌握家庭资源,究竟又是否有保障好孩子的衣食住行呢?

胡志伟批评林郑在电视专访中称自己是两个儿子的妈妈,不能令香港人任性,怒斥“佢(林郑)几时死”。(欧嘉乐摄)

论住,提供孩子一个安居的成长环境,是所有父母理所当然的责任。但近年在香港成长的年轻一代,只看到全港足足有20多万蜗居“㓥房”的市民,大批家庭轮候公屋遥遥无期,不少青年为了一丝抽公屋的希望,宁可不加人工,只为保留申请公屋的资格。在市场上,未补地价居屋可以卖到800万,今天香港的楼价实在已经不是简单的“努力上进”四个字可以追上。林郑上任以来,却依然向市民鼓吹“置业至上”的思维,利用土地大辩论掩人耳目,将问题无限延后,却不正视住屋问题已是香港必须解决的燃眉之急。唯有从根本革新房策思维,大幅提高公屋单位的比例,先求“有得住”,再讲“买唔买”,才是治本之策。
 
论衣食行,市民可能会觉得,林郑不是推出了“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吗?但这充其量只是亡羊补牢,根本问题出在“大市场,小政府”施政纲领,从本质上就是纵容商界大财团予取予携。如果说大财团也是林郑的子女的话,他们可算是深得父母偏爱的嫡子,而一般市民充其量只是“爹不疼娘不爱”的庶子,不但港铁票价年年只加不减,而且沙中线种种问题,也显得港铁只是一名分得家产后就挥霍无度的败家子;港铁还有另一败家兄弟名为领展,垄断市民生活之余,近年还不断出售手中物业,只求赚取更大利润。
 
林郑上任之初,也曾经想对庶子摆出一副母亲面貌,上述“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就是将他从港铁手上取得的“家用”,分出一些交给庶子充饥。但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其他多少作为,反而领展垄断依然、居住环境继续恶化、港铁票价问题无从解决、取消强积金“对冲”仍有待落实。甚至还嫌部分庶子老而无用,想逼他们出外工作减少家庭负担,就提高长者综援申领年龄门槛,殊为凉薄。
 
姑勿论是次冲突,政府及示威者谁要负更大的责任。即使站在家庭冲突的角度,部分示威者过度使用武力固有其不是,但面对极端叛逆的子女,很难说没有家庭背景的因素,林郑作为母亲,是否也应该反躬自省,加强沟通,理解他们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呢?平常没有做好养育工作,大事临头才想起要“提醒”,其实是不负责任。我们期望,林郑月娥能够深切自省,助青年解决社会问题,给他们更美好前程,只有这样,她才堪称负责任的政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