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公屋”只是个遥不可及的梦?
近日,民间就引入电子烟的问题激烈争辩。“01观点”认为政府必须禁止电子烟进港,并逐步禁烟。同样地,二手烟的问题对市民影响甚深,政府应严厉执行公共空间禁烟,现时康文署辖下的康乐场所仍然设有吸烟区,惟数目逐步减少;另一边厢,房委会却似乎未有订立清晰的禁烟蓝图,长远而言,房委会应该有规划地设立“无烟邨”,并改善控烟措施,让市民在公共空间免受二手烟所扰。
2006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实施,康文署2007年于辖下约1,500个公众游乐场实施禁烟安排,禁烟场地包括泳滩、公众泳池、体育场、运动场、体育馆、及大部分的公园和游乐场,惟征询区议会意见后,决定于约195个场地内划出吸烟区,吸烟区占场地的面积不超过百分之一,另外60个细小场地不会禁烟。观乎康文署最新的资料,现时十八区设吸烟区或全面禁烟的公众游乐场明显减少,在十八区中更有八区的公众游乐场全面禁烟。纵然与全面禁烟仍有距离,但也有一定进步。
房署管理的公共空间与康文署的公众游乐场性质类似。房委会早于2007年决定于其物业范围内禁烟,惟于每个屋邨设有约五个吸烟区。上周,“01观点”曾向房屋署查询房署辖下设有吸烟区的屋邨数目,署方表示未有相关统计。而屋邨是否设吸烟区,则在咨询屋邨管理咨询委员会后,由屋邨自行决定。
房屋署回复:
香港房屋委员会于2007年4月起,把房屋署辖下屋邨内的所有公共地方划为“非吸烟区”,但考虑到邨内惯性吸烟者的需要,在咨询屋邨管理咨询委员会后,每个屋邨可自行划出指定吸烟区,最多以五处为限。我们没有定期统计设有吸烟区屋邨的数目。
相关部门尊重地区意见诚可理解,但是地区意见不是禁烟政策耽搁不前的理由,可以想像,若然当日政府顾及地区意见的话,根本没有可能实施室内公众场所全面禁烟。事实上,康文署废除辖下公园的吸烟区,同样需要作地区咨询,如今已然有多区全面实施公众游乐场禁烟。但是房委会方面,却似乎未有决心大规模取缔屋邨的吸烟区。
扣分制存漏洞 需加强执法力度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可以改善公屋扣分制。以扣分制方式打击违例吸烟,表面上有一定阻吓力,然而,2015年,公屋联会主席王坤曾表示“话明屋邨扣分制,如果唔系住公屋嘅根本就扣唔到佢分,仲要好多时系隔篱邨走过嚟吸烟嘅都扣唔到分,真系无晒符!”房署文件亦列出一个个案,2003年一名居民到其他屋邨吐痰,由于位置并非其所居住的屋邨,故未有被扣分。“01观点”曾向房署查询,署方指“若违例吸烟人士并非有关屋邨的住客/认可住客,扣分制并不适用。 ”
房署回复:
除了在屋邨划为指定吸烟区的范围内,所有房屋署辖下屋邨的公共地方已划为禁止吸烟区。倘违例吸烟人士被发现是该地点所在屋邨的住客/认可住客,有关住户会按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被扣5分。若违例吸烟人士并非有关屋邨的住客/认可住客,扣分制并不适用。
公屋扣分制只能实施于本邨居民,房署职员只能针对跨区向吸烟人士发放《定额罚款通知书》,观乎立法会文件,由2009件9月至2014年12月间,房署只发出1,672 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其执法力度一直受到批评。署方应适时检讨扣分制,切实研究向跨邨吸烟人士扣分的可能性,并加强执法力度。固然,由于现时房委会物业并非控烟办的管辖范围,政府可以增拨资源予房署,增加执法力度。
政府提出“无烟城市”的口号已经多年,但是距离全面禁烟,仍是长路迢迢。港大、中大医学院院长近日在医学界新闻发布会发言,中大医学院院长陈家亮表示,政府应就全面禁烟落实时间表,港大医学院院长梁卓伟更直斥有政党的春茗活动中有烟草商出席,促传媒调查。医学界就推动全面禁烟立场坚定,情实可嘉。可惜的是,禁烟政策多年只见寸进,对于非吸烟人士来说,“无烟城市”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