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七名区议员未有办事处 政府两大部门几乎零支援
今届区议会任期至今已经过去两年多,但仍有区议员未有办事处,须在街上设立流动办事处接见居民;有区议员尝试以“货柜屋”方法设立办事处,但不成功。虽然每个区议员面对的处境都不一样,但牵涉在内的两个主要部门几乎没有提供任何支援,而且回复不合理。
房屋署拒绝堵塞漏洞 变相助长歪风
以正常情况而言,若落选区议员所租用的办事处属房署的管辖范围,该名区议员须迁出单位,以便新任的区议员租用。不过,也有落选的区议员将办事处冠以现任立法会议员的名义(或改为立法会议员办事处)续租该办事处,而房署照样批准。
民建联钟树根于2015年的区议会选举中落选,但他改以立法会直选议员身分,与党友黄定光联名续租议员办事处。以独立身分参选的东区渔湾区议员徐子见最初打算租用钟树根的单位,但因房署批准钟树根续租,徐子见又找不到合适铺位,被逼在公共空间设立流动办事处。
民政署回应乏力 议员苦无货柜屋
其实,房署很多时只是协助议员申请屋邨办事处,能提供的支援则十分有限,相反民政署责任更大,要管辖大部分区内的大小事。一个区议员每个月只有三万九千多元津贴,资助他们缴付办事处租金和聘请议员助理,有区议员负担不到所属选区昂贵的租金,又申请不到屋邨办事处,唯有提出于空置的地方设立“货柜屋”、租用社区会堂的地方作办事处,务求有一个“安身之所”,但有不少个案都不获民政署批准。
民政署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当区的民政事务处会继续留意情况,各相关部门亦会向有需要的区议员提供协助。可惜,纵观七位没有办事处的区议员,几乎没有得到民政署任何支援。前行政长官董建华曾经说过,区议会在政府与市民间担任重要桥梁角色。但区议员不能在当区设立办事处,要到其他区租办事处(如徐子见),并不能直接接触到所属选区的居民,其功能或会被削弱。屋署和民政署作为两个主要的相关部门,理应竭力协助区议员设立办事处,主动提供支援,并非行事慵懒,不断以“咨询”其他部门来婉拒区议员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