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港交所推同股不同权  须保障投资者权益

撰文: 香港01
出版:更新:

港股于元旦后复市连日造好,恒指更重上30,000点,创十年新高。中证监于假期前拍板试行H股全流通无疑是其中一个催化剂,另一个原因,就是于去年12月中,港交所敲定将同股不同权纳入主板上市,并于3月公布相关细则。不过,相关的做法能否保障到股东和投资者(特别是散户)依然存疑。港交所不应只顾自利,而漠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放宽同股不同权 港交所成最大既得利益者

港交所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于主板主市,吸引新经济行业来港上市。不过,港交所设立了市值和收入的门槛,公司必须达至少100亿港元的上市市值,收入亦要达10亿元港元;但若上市市值达400亿港元,可以豁免收入测试,即是该公司不必有收入也能来港上市。香港一向奉行“同股同权”,股东的票数与其手持的股票挂勾,上市公司须确保股份的投票权与该等股份的股本权益成合理比例;据港交所的建议,在实施同股不同权后,持特权股份比例最多为一股10票。这制度有助初创企业上市集资,本来无可厚非。但是政府、港交所却漠视监管制度失效,无异于制造特权阶级,剥削了小股东的权益。

港交所在2018年有好开始,收报250.2元,上升4.3%,成交超过36亿元。(路透社)

据指,港交所此举的目的之一,是吸引阿里巴巴来香港上市;而撤销“业务中心”在大中华的内地公司不得来港作第二上市的限制,更有助这类科网大股在港上市。另外,早前多次传出来香港上市的小米,有内地传媒再报,小米决定今年年底在港上市,估值约1.56万亿港元。港交所宣布放宽同股不同权的上市规定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午升近4%,属蓝筹之冠,同时也带动港股半日升幅扩阔,高见逾29,000点。

可以预见,港交所将从放宽同股不同权取得巨利。究问题根本,在于港交所是一间上市公司,其首先要向股东交待,对于占市场份额不多的小股民,自然不会予以重视,谁可以从“同股不同权”中得益,可谓昭然若揭。荒谬的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对此竟然推波助澜,指“这(同股不同权)当然是好事”,更称港交所为“庄家”,俨如将股市当作赌场。

阿里巴巴是中国最成功企业之一,近年十分关注中港两地的创业环境。(路透社)

中银监“两天三策”减泡沫 香港股市莫沦赌场

事实上,股市不应该是赌场,政府有责任保障小股东的权益。以内地为例,中国银监会日前连续两天发下三份文件,公布强化对金融风险的管理的政策,引导银行将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当中包括,要求商业银行对同业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25%,并设置3年过渡期;有关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会将监管重点聚焦主要股东,防止其滥用权利、掏空银行等行为。相信中银监此举是希望减低内地的经济泡沫,降低虚拟经济在市场中的比例,从而巩固实体经济。

然而,香港在保障小股东的措施却乏善足陈,政府理应要求港交所就“同股不同权”设规条保障投资者和散户。当中相信比较的具争议的在于不会设“日落条款”,特殊股份不会在特定时间失效。日落条款即若上市时持有特权股份的创办人离任、逝世、或转让持股,该批特权股份会即时变回一股一票,公司在上市后亦不可再发行新的特权股份。

中银监主席郭树清表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中新社)

港交所因担心敌不过海外交易所竞争,拒绝加设日落条款,损失的只有投资者。投资者之所以会投资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很大程度上是因认同创办人的理念和作风,因而同意他拥有较大的投票权,一旦创办人离任、逝世、或转让持股,该企业的“优势”不再现,特权股份即时变回一股一票也是最理所当然的做法。不过,如果特权股份不会即时变回一股一票,届时或将要考虑股权变动的问题,便会出现不公平分配股权的情况,管理层即使多成熟都好,都会出现混乱的情况现。事实上,符合相关门槛而在港上市的企业大多都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成熟的企业,短期内或不再需要过度倚靠一个或一小撮人。

香港既没有像美国一样严谨的信息公告要求,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也不达国际水平,所以即使放宽了同股不同权,当中既不设日落条款,更莫期待会有更复杂的股东集体诉讼。随着日后可能更多北水南下至港,港交所须为同股不同权而设日落条款,而且提升企业的透明度,保障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