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有开工无收工 打工仔生命何价?
日前一名年轻中学教学助理堕轨身亡,令人扼腕叹息。有论者认为,其轻生原因与工作压力与不明的前景有关,现阶段固然未能就此作出定论,但无论是教学助理,以至社会上不少工种,皆普遍存在长期加班、工作占据生命,近乎“有开工无收工”的状况。今次事件再次带给社会一个血的教训,政府是时候正视标准工时立法问题,并以此为出发点,全面检讨本地劳工保障。
中学助教轻生 过劳死再惹关注
雇员“过劳死”问题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除了今次的教学助理疑跳轨轻生事件,在2015年,一名在针织厂负责采购及营销的26岁年轻女雇员,在感冒未愈的情况下独自往返内地公干,被发现神智失常后送返香港就医,延至翌年劳动节当日因并发症肺炎离世,家人忆述其生前经常工作至凌晨,归家后仍掂记公司事情,曾直言“工作很忙碌”、“很想死”。
其实雇员工作过度劳累,甚至因此枉送性命的情况并非香港独有。日本最大的广告公司电通,于2015年被揭发有新入职的员工连续加班达105小时后患上忧郁症,终自杀身亡。
合约工时掩耳盗铃 无助解决长工时
观乎香港情况,政府与业界一直在落实标准工时的问题上蹉跎。任期已完结的标准工时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在周日(6月11日)接受访问时指,规管工时的方案将于星期二(6月13日)提交行政会议讨论,但只会以“合约工时”的方式,由劳资双方自行商议。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萧伟强则表示现届政府会在任期内交代标准工时的情况,请市民耐心等待。
按他们所言,如果规管工时的办法,只是“合约工时”制度,意味在可见的将来似乎会维持现有局面,到底在“袋住先”之后,市民又要继续等待“标准工时”立法到何年何月?
若现届政府在订立标准工时的议题上了无寸进,意味着雇员只得继续受传统、落伍的合约工时约束。在这制度下,虽然雇员的工作时间在合约上清楚列明,也经双方签名作实,可是抚心自问,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本来就不对等,有多少雇员在入职时,能够与雇主“协商”工作时间?
诚然,即使香港成功落实标准工时,并达至过劳死立法,也未必能消弭一切劳工问题,以日本电通为例,公司迫使员工将工作带回家,以图在技术上避过法律规管,最终酿成惨剧。虽然如此,这不代表香港有理由在标准工时议题上一拖再拖,因这对广大雇员而言,是最起码的基本保障,使雇主至少不能再肆无忌惮地分配做不完的工作,甚至“超时无补水”,于电通一案,公司最终被追究法律责任,社长宣布引咎辞职,无疑为一众雇主起了阻吓作用。若如香港般连订立标准工时,为雇员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也遥遥无期,这一切又从何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