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独家|梁成运间谍案揭移民仍建丁屋 地政:私人地毋须证明居港
美籍港人梁成运在内地被判间谍罪成,终身监禁。《香港01》追查发现,梁成运移居美国35年后,仍在港申建丁屋,建屋流程更与大部份的套丁案例相似。
政府无要求原居民申请建屋时声明自住,甚至不在香港出生、无香港居留权的海外原居民亦可申请建屋甚至套丁图利,制度一直为人诟病。地政总署指,现时只有申请在官地上建屋的原居民,才需证明居港,在私人地建屋的申请无此要求,然而全港约三分之二丁屋建在私人农地。
换言之,政府会审核申领5000元消费券的港人,是否居于香港;但政府却无要求海外原居民、甚至从未来港的原居民后裔,申建丁屋时提供居港证明。
离港35年申建丁屋仍获批
梁成运16岁离港,移居海外至今逾半世纪,据其家人及顺风围村民的说法,梁成运每隔两三年才回港一次。不过《香港01》追查发现,梁成运移居美国逾30年后,仍在港申建丁屋。
1996年,即梁成运移居美国逾35年后,梁成运以20万元,向顺风围一个大地主买入一块地皮,并向地政总署申建丁屋。梁成运的买地文件没有显示由什么人签署,但地政总署向他发出建屋牌照的签收文件,及2013年丁屋建成、补地价后,翌年出售丁屋的买卖合约,梁成运都无亲自签名,而是授权大地主签署。梁成运的丁屋建成后3个月,随即补地价出售。
涉事的大地主亦将梁成运丁屋周围的四块地,售予另外四名男丁建屋。这些男丁的建屋牌、卖楼文件,都是授权大地主签署,建屋、售屋流程和梁成运相同。
相关的五幢丁屋现时有围墙围住,围墙挂上“豪庭苑”门牌。
政府刊物低调删去建丁屋“自住”字眼
新界原居民可以利用丁权建屋,但政府无要求他们要声明自住,而移居海外多年的原居民仍可以签授权书,让他人代为签收丁屋牌、补地价,再一条龙转售,制度一直为人诟病。
地政总署2001年曾出版《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如何申请批准建造小型屋宇》小册子,当中提到小型屋宇政策的目的之一,是容许原居村民有一生一次建造小型屋宇以供自住的权利。
2012年,一名长居海外的原居民梁官平申请在官地上建屋被拒后,向高院寻求司法覆核,被法官拒绝。法官在判辞中,引用小册子的说法,指小型屋宇政策的英文版本,虽指原居村民可为自己建造一所小型屋宇(for himself),但中文版明确指出“建造一所小型屋宇自住”。至2016年,时任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于立法会上回应议员关于套丁的提问时,亦引用“自住”的说法。
不过,现时地政总署网页上找到2014年12月修订版的小册子,已无“自住”的字眼。
01曾揭海外非港人卖丁权
“01侦查”2019年亦曾经揭发,有17名在马来西亚出生的原居民后裔,无香港居留权,仍可以卖丁权,在屯门扫管笏建丁屋。部分丁屋落成后,随即补地价出售,并非自住,乡议局主席刘业强的家族公司亦牵涉其中。
时任地政总署署长陈松青当时回应指,只会要求丁屋申请人证明其原居民身份,不评论其国籍,亦不会考虑男丁的居住地。他又指,即使要求申请人回港面试,并递交文件,目的亦只限于证明其原居民身份。
官地建丁屋须证明居港 私人地无要求
《香港01》再就梁成运的个案向地政总署查询,署方指无收到“豪庭苑”涉及套丁的投诉,而涉事申请建屋的男丁亦已向屯门地政处提交符合要求的授权书。地政总署指,若接获证据显示个案涉及套丁,会转介执法部门调查,并会按需要与执法部门合作及全面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至于已移居海外、建屋非自住的原居民,获批建屋有否违反小型屋宇政策的原意,地政总署无正面回复,只表示在现行政策下,合资格原居村民如欲申请于政府土地上兴建小型屋宇,署方一般会要求申请人证明他在香港居住,才会考虑有关申请,惟有关规定不适用于其私人农地上建屋的申请。
地政总署亦指,一般会接受按香港法例规定的合法授权人代表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或签订所需的法律文件(例如建屋牌照)。
本土研究社:丁屋政策原意为自住
地政总署对在官地及私人农地上建屋申请的居港要求不一,本土研究社成员黄肇鸿直指对有关做法感到奇怪。他强调,丁屋政策的原意是满足自住需求,无论在官地还是私人地上申建,都应符合自住需求的条件,反问“但为何突然会以地权划分?两个申请在丁屋政策下,不是都应依遁用一方法吗?”
黄肇鸿指,七八十年代的丁屋申请文件显示,政府会调查申请人的家庭、居住状况,判断申请人有否自住需要,再综合考虑是否批准申请:“后来政策中自住两字不见了,随后丁屋申请亦变得简化,变成是因为原居民身份而可随时运用的权利,而无考虑丁屋政策最初是房屋政策。”
黄肇鸿形容,海外原居民短暂回港签文件申建丁屋,或授权他人签署建屋文件,取得建屋牌照、建完屋后随即转售,与典型套丁操作相似,过往亦有不少案例。他认为,海外原居民是否有在港建屋自住需求是一个“很大的疑问”,地政处接受授权人代表丁屋申请人递交或签订法律文件,亦令滥用丁权变得方便。
对海外原居民及有套丁嫌疑的建屋申请,黄肇鸿认为地政处应该,亦有权作出进一步调查,而非贸然批准申请:“丁屋的审核如此松散,对整个乡郊土地规划和运用都非常坏。政府应知背后在发生什么事,但始终没有人勇敢地提出,在审批兴建丁屋的制度上要有根本的改变。如套丁猖獗,是对香港的土地供应造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