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查车牌交出查册人资料电邮曝光 大律师:或违保障私隐原则

撰文: 劳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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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1月2日起推出新措施,有人查车牌时,车主可以获得通知,更表明是让车主“预早作出防范”。《香港01》实测,查册时要输入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电话及地址,车主十多个小时后收到通知,列明查册人名称及查册时间。
运输署表明,若车主要求,署方可能向车主披露查册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及任何变更。大律师何旳匡质疑措施保障不到申请人私隐,违反私隐原则,又质疑为何为了保障车主私隐而要交出另一方的私隐。私隐专员公署仅表示有留意运输署的新服务。
运输署网上查车牌并无新闻报道选项,《香港01》曾书面申请,表明新闻用途查车牌获批;但近日《立场新闻》书面申请查阅元朗721事件相关车牌被拒绝;《苹果日报》书面申请车牌获批后,警方要求该报交出记者资料,总编辑表明会拒绝。

▼网上查车牌步骤▼

运输署突改安排 表明让车主“预早防范”

凭着车牌查册车主资料,是调查报道多年来的追查方法之一。但运输署1月2日起有新安排,车主可以向运输署申请,日后有人查阅车牌,就会收到查册人姓名及目的的通知,运输署表明是让车主“预早作出防范”。

运输署网站已经更新,表明会将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交予车主,车主要求的话,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以及任何变更,运输署都可能向车主披露。

记者查阅车牌十多个小时后,车主收到查册人资料的电邮通知。(运输署电邮)

查册人需提交姓名、电话、地址

究竟车主会收到什么资料呢?记者尝试查册这些已登记的车辆,以公司名义查询,需要留电话及地址,申请用途选择“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就可以在运输署网站下载到车牌资料。

相隔十多个小时后,车主才收到电邮通知,显示申请人名称及查册时间。又指如怀疑作有人利用资料作不法用途,建议报警或报私隐署。

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何旳匡质疑交出查册人私隐,违反私隐原则。(资料图片)

大律师:为保障车主私隐 为何要交出另一方私隐?

虽然没有披露电话及地址,但法政汇思成员、大律师何旳匡表示,运输署仍有机会,将这些资料转交给车主。“不明白为何为了保障车主私隐,就要将申请人的私隐交给车主。车主如何使用申请人的资料,没有任何规管。”

私隐专员公署被问及申请者资料会否过份被公开,以及如何平衡申请方的私隐时,仅回应称会留意有关电邮通知服务的详情。

港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去年因为调查2019年元朗721事件,查白衣人的车牌后被警方拘捕,事件震惊新闻界。

《立场》书面查721车牌被拒

经网上查车牌系统无提供“新闻报道”的选项,《香港01》记者曾到运输署书面申请,表明新闻用途,最终获批。

但《立场新闻》最近书面申请查阅721元朗事件相关的车牌被拒。

《苹果日报》本月接获警方信件,要求就去年一宗交通故事的查册报道,提供负责记者的姓名及联络资料协助调查,《苹果》总编辑罗伟光指出,记者当日亲身向运输署查册时已表明作新闻用途,并获运输署提供相关资料,质疑干预新闻自由,强调不会提供资料。

记协发声明,促请豁免新闻业查车牌会通知车主的安排,又对林郑月娥将新闻工作与起底混为一谈表示极度失望。

▼《铿锵集》编导蔡玉玲被捕▼

▼2020年《铿锵集》“721谁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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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铿锵集》“721元朗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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