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未清楚土建会新职能 主席黄泽恩自言:只估到少少

撰文: 慈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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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今早独家披露“土地及建设咨询委员会(土建会)”主席黄泽恩妻拥有7,000呎上水农地,黄表示会依足制度申报及避席。事实上,自施政报告提出“土地共享”公私营合作发展农地计划,将发展局辖下的土建会“升格”,成为公私营合作发展新界农地的把关者后,坊间已批评土建会成员有地产和建筑商代表,有利益冲突之嫌。
黄泽恩回应上述讲法,指发展商生意网络庞大,包括立法会议员等民意代表同样可以出现利益冲突,权衡下成员有专业背景更为重要。
他又强调目前仍未清楚土建会的新职能,而申报制度的严格程度应与职能成正比,“如果我做,三个星期写好了,但(政府)没有畀我做。”

土建会主席黄泽恩坦言,目前还不了解土建会职权及改组方法,虽然知道公众有疑虑,但也“做不到什么”。(资料图片 / 黄宝莹摄)

“升格”后的土建会,有份在公私营合作发展农地中,“考虑”发展商提案。特首林郑月娥明言可以“改一改”土建会成员组成,以释公众疑虑。然而,土建会主席黄泽恩对《香港01》表示,尚不清楚特首要如何改组。

称关键在申报机制 前提是公道

面对公众忧虑有利益冲突问题,他表示,“不只是业界人士才有利益,你以为找个立法会议员就没有利益吗?”他希望纠正公众认知,指学者、立法会议员不一定比业内人士更公允,“给一个了解的人去评审好过给不了解的人,前提是公道”,即建立一套明确的利益申报机制,所有成员跟足机制申报及避席。

黄泽恩是资深工程师,亦是土地供应专责小组副主席,2008年至2010年期间还曾担任城规会副主席,他相信,自己被选为土建会主席源于有土地供应和规划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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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若我写土建会细则 三星期就写好

现时土建会在“土地共享”中的职责尚未厘清,黄泽恩认为,权力愈大,申报机制就需愈严格,反之,若成员只能对专业数字发表意见,利益申报就不需太紧。至于何时有细则,黄表示“如果我做,三个星期写好了,但(政府)没有畀我做”。

记者多次问及“土地共享计划”下土建会的运作详情,惟黄泽恩多次表示仍未获政府告知,如特首在宣布土建会成员组成可“改一改”之前,自己身在日本,并不知情,至今亦未被咨询过意见。对于土建会“升格”后的具体职权,黄泽恩自言只“估到少少”,他坦言自己了解公众疑虑,但“特首不是让我解决疑虑,是让发展局做,我做不到什么”。

特首林郑月娥在2018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名为“土地共享”的公私营合作发展农地计划,发展局辖下的土建会为农地发展把关者。土建会成员组成遭公众质疑后,林郑又表示可以改组。(资料图片 / 李泽彤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