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电子商务法1月1日实施 微商、代购大变天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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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中国将会实施电子商务法,早几年十分盛行的微信商户、代购等,都需要登记及纳税。
个人代购、朋友圈微商、直播卖物均要注册
新法例规定,透过互联网等讯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包括淘宝、京东等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的微商,以及网络直播平台中出售东西的主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没有中文标签奶粉 一律不得在网上销售
上述人士都要取得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才能营业,亦需要缴税,违规最高罚款200万元人民币。
这项规定完全改变一些个人代购或销售的网上生态,特别是有一条文,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儿奶粉,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可说是断了不少代购的财路。
美国代购:海关查验频繁 快递公司不送
《每日经济新闻》就访问了一些代购,有在美国从事代购的人表示,“已经做好失业的准备”。他表示:“从8月电子商务法出台后,同行间就有各种疑虑的声音出来,而现在临近年底,明显感觉海关查验变得频繁了很多,而且很多快递公司也选择暂时停运应对,生意难做了很多。”
日本代购:需要加价以抵销成本
加了税之后,代购的商品价格会与市场价格差不多,消费者从代购买货的诱因就大大减少。
而有日本商品代购者表示,由于自己在日本居住,两边注册没有太大难题,只是到时候商品要加价以抵销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