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两招促发展商加快卖楼 预售楼花推售比例每次不少于20%
撰文: 许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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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政府将推出3个房屋目标、6项措施,当中2项措施针对一手空置单位及预售楼花的销售手法,希望逼使发展商尽快将一手新盘推出市场。
向空置一手单位征额外差饷
林郑月娥在记者会上明言,社会置业诉求如此高涨下,难以明白为何有这么多单位仍然“吉”﹙空置﹚,因此要采取措施向空置单位征“额外差饷”。
她表示,政府向空置超过一年的一手楼单位征收“额外差饷”,发展商新盘项目收到“入伙纸”起计,每年要向政府申报单位的使用情况,若果单位过去半年未有用作居住或出租,政府会征收额外200%的差饷租值。
林郑月娥指出,目前一手空置单位达9,000个,占未来3年至4新盘潜在供应量的9%,虽然数量不多,但仍然是重要的供应,认为有部分一手项目早于2011年已经建好,惟过去3至5年仍然空置,在今日供应紧拙,市场需求大的情况下,她难以明白为何仍然有这么多的空置单位。
不过,由于措施涉及修改《差饷条例》,林郑月娥指,会在2018/19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法案,落实时间视乎审批时间。
每次推盘不得少于项目总数20%
另外,为打击发展商“挤牙膏”式卖楼,政府将要求发展商不论透过何种方式销售楼花,每次推售的住宅单位数目,均不能少于有关“预售楼花同意书”所涵盖的住宅单位总数的20%。
措施又指,如未卖出的住宅单位数目少于总数的20%,发展商须一次过推售所有剩余单位。
如发展商违反上述措施,地政总署将发出警告,并要求发展商解释,如果发展商再次违规,地政总署将不作警告,并即时撤销有关预售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