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监局就反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发指引

撰文: 陈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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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上月通过《2018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修订)条例》,订明对指定非金融业人士(包括地产代理)的指定交易的法定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规定。

就此地产代理监管局向业界发出一份相关新执业通告,并将于今年3月1日上述修订条例生效当天同日生效。

地产代理须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

根据该通告,一般而言,地产代理必须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以减低洗钱或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及确保有适当的预防措施存在。为履行上述责任,地产代理公司及高级管理层应制定并实施有关以下各项的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包括风险评估、尽职审查措施、持续监察客户、举报可疑交易、备存纪录及职员培训。当中,以进行尽职审查及备存纪录至为重要。

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韩婉萍(右)表示,本港代理在物业交易中所扮演的角色有限,与其他司法地区不同。(陈嘉碧摄)

本港地产代理并非托管代理​

地监局行政总裁韩婉萍表示,就物业交易涉及的洗钱或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风险而言,香港地产代理在物业交易中所扮演的角色有限,与其他司法地区不同,香港地产代理并非代表客户收取订金或楼款的托管代理,而只是担当买方与卖方的中间人,安排物业视察及签署临时买卖合约。

然而,鉴于《打击洗钱条例》已将本港地产代理行业纳入规管范围内,当局为免业界触犯法例,于是发出此指引,望令地产代理更易于明白该条例的要求,并执行措施以符合相关规定及避免触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