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职场】公司强逼放假 员工Email反击 网民:你哋要识感恩
企业强迫员工放假兼扣年假的事件又来一宗!近日有网民在网上讨论区爆料,指他任职的公司以让同事享受连续6日假期为由,强制员工在年三十放假,并扣除一天年假。不过由于公司是次安排的通知期少于一个月,因此引来该公司员工及网民激烈争论如此做法有否触犯劳工法例。及后事主指,有一位员工去信表示不满,因此该公司便决定让有意在当天上班的员工作网上登记,并表示会为他们作出“适当安排”。此说法更引来是“秋后算帐”的嫌疑,抨击更是激烈……
早前有网民在网上讨论区以“良心公司成功为员工争取六日新年团员假”为题发起讨,指“青衣某家半导体公司于1月22日电邮通知全体员工于2月4日强制放假,还要自动扣除年假”,如此安排引来公司同事反馈不满,更有员工质疑公司如此安排触犯法例。
事主分享的内容指,公司在内部电邮中表示是次安排的原意“只是希望为同事制(制)造一个可享受连续六天假期的机会,与家人朋友欢度新年佳节”,并确认了安排符合法例要求。公司表示对于引起同事不便及误会深感表歉意,并决定给愿意上班员工作登记,如果登记上班人数超过全体人数10%,公司便会做出适当安排。
事主就指这其实是公司高层用来对付想上班员工的招数,因“特别安排”的言下之意是“有种(胆)你就返工“(上班)”,他又哀诉每年仅得14天的年假就这样便被扣掉1天。
这事件引来网友的热烈回应。大部分网友都抨击公司做法刻薄,又嘲讽“科技发展劲到心灵感应所有员工意见等于老板已征询”,并批评人事部为了削减成本就想出这种安排,又表示想投又不敢投票的同事是活该,“明明有得拣都淆(怯懦)”。
另外,也有网民批评该公司做法是“找借口帮自己戴光环,好呕心”、“装作大公司先进,但人事作风根本是红色企业”,又有意见指该企业该老老实实送一日假期给员工才会得到员工感谢及提高士气,总好过现时做法引起同事愤懑。
有网友指特别安排一点“高招”,记下上班同事名单,“再逐个秋后算账”,又批评不说清楚安排内容,令人质疑是否指解雇员工。
网友反应(点按大图):
公司强迫员工放假兼扣一日年假的事件,这已非近期第一宗。本频道之前亦有报道同类事件,性质与本个案非常相似。
但两者稍为不同之处有二。第一,是次个案的涉事公司在少于一个月之内通知员工,是否犯法?第二,后续处理是给登记上班员工作出“特别安排”,令员工觉得是一种可以“秋后算帐”的做法。
根据雇佣条例第四章:《年假歇业》如雇主所经营的机构因放年假而暂时全部或部分歇业,须于1个月前以书面通知雇员。如雇员未足资格领取暂时歇业期间的年假薪酬,但因暂时休业而需要停工,则该雇员亦应在整段歇业期间享有年假及年假薪酬。如雇员可享有的年假日数多于歇业期日数,可在歇业期后的第一个工作天开始,放取超出歇业期日数的有薪年假。如雇主因放年假曾暂时全部或部分歇业,由雇主所指定的共同假期年并不会因年假歇业而更改,因为所发放的年假,应属于刚歇业前的那个共同假期年的。
企业有否触犯法例?
犯了法?盈力雇员服务顾问首席顾问孙立民对此有所保留,并认为这状况存有灰色地带:“一个月通知期只是指引,没有法律效果。更确此地说,法例说明了(公司在员工)年假上班后没有补钱,及当天上班后却没有补假,才是犯法,但少于一个月通知期却没有明言。法律也没有规定打工仔的年假一定要在某几天放,而雇主本身能够弹性指定哪天停业及放年假,所以这的确存在一个灰色地带,不肯定有没有犯法。”
他又补充,从该公司给出的理由,看得出它怕出事,“戴定头盔”,又或者是“好心做坏事”。对于网友及事主怕秋后算帐的担忧,他认为那仅是猜测,但也明白同事的担心,认同该公司的做法“不妥善、不理想”。“除了引起员工的不安猜测外,坏处还有破坏同事的放假安排和分化同事。特别是最后者,因为提出特别安排的做法会给一种观感:同事会分成‘合作’与‘不合作’两边,而前者会把后者视作破坏分子。”他认为,企业理想的做法应该是事前咨询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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