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涉卖猫狗肉|渔护署上海街检35公斤怀疑猫狗肉 食环署拘一男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渔农自然护理署表示,今日(29日)与食物环境卫生署、警务处展开联合行动,在旺角一处所检获怀疑狗肉和猫肉作进一步调查。渔护署指,署方最近接获报告,指怀疑有人于上海街一处所内,售卖狗肉和猫肉作食物。今日与食环署和警方展开突击行动,渔护署人员在单位内检获约35公斤怀疑用作食物的狗肉和猫肉,并已安排化验,现正等候结果,如证明为猫肉或狗肉,会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行动中,食环署人员取得证据,并拘捕一名男子。如有足够证据,将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第31(1)条检控该名男子在处所内经营无牌食肆。
根据《猫狗规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猫只以作食物之用,不论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卖或使用或允许他人售卖或使用狗肉及猫肉作食物。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6个月。
渔护署强调绝不容忍任何以狗肉和猫肉作食用用途,必定会严肃跟进,如有足够证据,会采取执法行动。市民如发现怀疑违例情况,可致电1823举报。
政府称食用及售卖猫狗肉不常见 会加强监察及各部门合作走私猫狗肉|01揭店舖卖M肉G肉 渔护署5年接4宗投诉仅1检控成功走私猫狗肉|食环署去年两度接投诉 议员批部门间欠沟通协调走私猫狗肉|01揭店舖卖M肉G肉 渔护署证实有猫DNA 准备检控走私猫狗肉|还原当局接投诉后大半年调查时序 01查询逾月始执法走私猫狗肉|曾查舖无发现 01揭发后渔护食环检怀疑猫狗肉化验走私猫狗肉|香港立法禁食70年 仍有人贪狗肉香 全国禁食无进展走私猫狗肉・01独家|直击持牌食店售M肉、G肉 化验证为猫狗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