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港府声明否认政治操作 望台按一般自首处理
撰文: 李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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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台湾杀死女友潘晓颖的陈同佳因洗黑钱罪被判入狱,扣减刑期后最快于下周三(23日)出狱,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日前(18日)向传媒称,已成功说服陈出狱后到台自首。港府今晚就陈同佳一案发声明,强调陈到台湾自首纯粹出于自愿,并不涉及政治操作,又指乐意向台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希望台方可按一般自愿自首情况处理。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将于本周三(23日)出狱,并愿于出狱后到台就杀害女友一案自首,有关消息传出后,港府于今日(20日)晚上发声明,称坊间有关指陈是“被自首”、当中涉及政治操作的说法失实,强调其自首纯粹出于自愿。
台湾去年12月已就此案对陈同佳发出通缉令,台湾士林地检署昨指出,由于陈同佳已被通缉,不符自首条件,无法因此获得减刑,即使他赴台受查、审判,亦只能称为“投案”。香港政府在声明中表示,香港现时没有法律容许将陈同佳移送台湾,也没有法律与台进行刑事司法协作,故陈是自愿自首,希望台方可按一般自首情况处理。
陈同佳现时因洗黑钱被判入狱29个月,台湾陆委员会昨曾表示,香港至今未提供该案任何在港证据,漠视应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批评港方推卸责任、刻意放弃司法管辖权、别具用心。港府在声明中强调,律政司已充分考虑警方的调查及全部证据,确认在香港并没有足够证据,控告陈企图谋杀、“蓄意计划杀人罪”等其他罪行,故对于有批评指政府调查不足、漠视追诉陈同佳杀人罪行、香港有司法管辖权而不应用等说法表示深切遗憾,形容有关说法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
政府又在声明中指,陈同佳一案现时香港的司法程序已结束,陈不再上诉兼即将出狱,亦愿自首,港府会基于陈的请求,协助作出相关安排,亦乐意向台湾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如台方如在处理其自首中提出有关证据的请求,将会积极依法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