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颖案】陈同佳狱中洗礼 管浩鸣证个多月前决定回台自首

撰文: 鲁嘉裕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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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死女友潘晓颖后潜逃回港,因洗黑钱罪被判入狱29个月,扣减刑期后最快本月23日(下周三)获释。据《星岛日报》引述消息指有牧师劝服陈同佳到台湾自首。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傍晚会见传媒,表示已劝服与身在狱中的陈同佳,于获释后到台湾自首,又称陈同佳不但口头承诺会自首,而是有签署台湾委托书。

管浩鸣向传媒表示,陈同佳于香港被捕时已承认杀人,相信他并非逃避,但只是因一时害怕而回港。管浩鸣于6个月前开始探望陈同佳,初期感觉陈有忐忑,经过长时间倾谈及劝导,对方态度有所改变。管浩鸣又指陈同佳家人亦希望他回台有公平审讯,而非逃避事情,因此陈同佳于个多月前决定同意回台自首。管指有就日后台湾判刑的情况与陈商讨,陈亦表示理解,另外他亦与律师翻查案例,有近期同类案件被告需判囚十二、三年,陈亦有心理准备面对十多年以上的刑期,但指陈认为自己做错事,接受刑期亦是应该,因此希望社会给他改过自身的机会。

管浩鸣指陈同佳对受害人家属表示很大歉意,又因自己的案件引起香港近期的事情而感到不开心。(资料图片)
管浩鸣今日向传媒表示,陈同佳已决定获释后回台自首。(陈浩然摄)

希望自首能平息香港情况

管浩鸣又指,陈同佳对受害人家属表示很大歉意,两人原是情侣但因争执而铸成大错,亦指陈对自己的案件引起香港近期的事情而感到不开心,指陈希望籍回台自首令香港情况能有所平息,但管浩鸣亦有劝导对方,指香港的事件非完全与他有关。对于陈同佳到台自首后有机会面对死刑,管浩鸣称自首不能作交换免过死刑的条件,但管指作为普通人,亦觉得无理由一个人自首后会被判最高刑罚,否则相信以后无人愿意自首。

有担心死刑问题

管浩鸣又认为陈同佳有悔意,于狱中已接受洗礼,又指他于回港被捕后很早已承认自己杀人,又提供藏尸地点等资料,因此很早开始已到狱中探望陈及与他倾谈,初时需要建立互信,发觉陈自己亦表示很大歉意,但指最初陈因对台湾环境、服刑方法不熟悉,可能有一定挣扎,亦有担心过死刑问题。管指律师有向他解释情况,又认为最高刑罚应对应顽劣、残忍的罪行,管指了解过去于台湾包括情杀案的案例,加上陈愿意于无引渡安排下回去受审,希望台湾方能有减刑空间。

父母希望陈获公平、合理审讯

管浩鸣又指一直鼓励陈同佳回台湾自首,因他现时仍十分年轻,“无可能逃避,逃避得几多年,就算服刑十几年,返黎有机会重新做人,否则永远都系过街老鼠”,管指陈同佳于个多月前决定自首,亦已与台湾律师签署委托书,认为陈同佳自己愿意承担责任,正面面对错误,希望社会能给他机会。管又指感恩陈同佳父母对此的反应合理,因他们不是要求儿子逃避,只是希望他能接受公平及合理审讯。管又表示过去主要与律师沟通,未有联系台湾陆委会。

未谈及往台确实时间

对于陈预计于下周获释,管浩鸣相信陈对获释紧张,因他是个不善辞令的人,希望传媒给予空间,又指未能预测情况,希望他于前往台湾前,于香港有少许时间,与家人相聚及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但未有特别谈及确实时间,指因陈有长辈,假如于台湾服刑后未必能再见面。

警方今日于记者会上亦有就案件作出回应,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称,一名人士若刑满出狱之后,他已是普通市民,他想去任何地方已是他的自由,“咁如果佢自己觉得当时嘅自身有任何安全上嘅问题,佢可以联络警方,警方会提供一啲佢合适嘅措施。”至于证据移交往台湾的问题,李桂华表示,香港实施普通法,“对于一啲证据移交去境外嘅要求系相当相当之高,现在我哋警方可以做嘅嘢经已做咗。”

至于可否延长羁押,李桂华表示是法庭的判刑,“我暂时睇唔到有啲咩特别嘅嘢,我哋可以系咁样嘅情况之下加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