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客碌卡买万元健身会籍 海关拘中心男职员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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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早前接获一名市民投诉,指旺角一间健身中心的男职员(34岁)用威吓性的销售手法,迫使顾客购买价值约1万元的健身会籍,并在未经授权下用顾客的信用卡付款,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海关初步调查后,今日(6月8日)拘捕该名职员。现时海关仍调查案件,被捕男子获保释候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商户如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则可能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触犯,管理人员亦须负上刑责。
海关提醒市民,购买服务时应提高警觉,并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服务前,不应轻易将身份证或信用卡交予销售人员。若市民如不欲购买服务,应坚决拒绝签署任何销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