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箧弃尸】台地检署要求港警提供疑凶口供 消息:可行性不大
台湾中央社昨(17日)晚报道指,台湾士林地检署已正式透过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事务司,向香港警方提出请求,希望港警提供疑凶的笔录等事证。惟据了解,香港警方的联络事务科,直至周五晚上,也没收到台湾方面就有关个案提出对口供文本的“要求”。由于台湾根本不在司法互助名单之列,因此台湾方面要求提供调查证供的详细文本,理论上可行性不高。
本港20岁女子潘晓颖,上月与男友前往台湾旅行期间,疑遭男友杀害,疑凶潜逃回港后涉盗窃罪落网。昨(17日)晚,台湾中央社报道指,台湾士林地检署已正式透过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事务司,向香港警方提出请求,希望港警提供疑凶的笔录等事证。
据了解,香港警方的联络事务科,直至周五晚上,也没收到台湾方面就有关个案提出对口供文本的“要求”。至于有报道指,台湾方面向香港警方提出“司法互相”,但记者翻查资料显示,台湾并不属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名单国家或地区之列。
消息指,若台湾方面有提出相关的协助要求,律政司会是首个对口单位,经该部门研究后,再决定如何跟进,但如台湾方面要求提供调查证供的详细文本,理论上可行性不高,原因是台湾根本不在司法互助名单之列。
若台湾方面欲取得案件资讯,另一可行渠道,是透过国际刑警这途径,向香港警方索取案件的“情报”,但关于情报的提供,只会涉及调查方向,及一些关于案件的重点,如要索取整份口供,基本上是没有可能。
台湾推“国际刑事司法互助法” 盼与港澳及内地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惟根据资料,台湾并非国际刑警成员国,但仍透过国际刑警组织日本东京中央局与世界各国交换犯罪情资。由于目前与台湾签订共同打击犯罪协议之国家,仅包括美国、菲律宾与南非等国,与多数国家没有签订双边司法互助协议。
在去年11月,台湾行政院及司法院,曾函请审议“国际刑事司法互助法”草案。根据该草案,刑事司法互助,本于互惠原则,可请求或提供协助事项包括取得证据、送达文书、搜索、扣押、禁止处分财产及返还犯罪所得等。且该草案也规定,内地及港澳地区,未来若协助跨国刑事犯罪之侦破,也准用犯罪所得之返还规定。
19岁疑凶与其20岁女友潘晓颖,上月赴台旅游。惟男方自行回港,死者失去踪影,死者家人寻女不果于香港报警,至13日由台湾警方于竹围站对开单车径草丛,发现潘女的尸体,当时死者颈骨断裂、尸身严重腐烂。其男友亦在当晚于香港被捕,早前被控盗窃和处理赃物罪,提堂后不准保释,案件押后下月中再提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