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箧弃尸・台湾专访】台检察官:有证据却无法逮捕正义何在?
20岁少女潘晓颖于台湾被杀,由于港台两地无引渡条例,亦因凶案于境外发生,香港警方暂难找到合适的法律条文,落案控告男子谋杀罪,台湾检控方亦难以取得进展。负责案件的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吴怡明指,不论疑犯在台湾或香港接受审判都可以接受。他强调,作为执法者,如因法律规定而无法正式审判疑犯,会感到十分难过,“让人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真理、正义存在’”。吴希望港台两方能经由司法互助得到共识或合作,查清楚真相给家属交代。
验尸报告约需一个月后完成
港少女潘晓颖于台湾被杀案,现由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负责检控工作,潘晓颖的父母分别向署方提供DNA样本作化验。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吴怡明表示,署方现时正全力搜集有关案件的资料,包括两名男女来台到过的地方、有否证人,以及确实死者的身份,由于尸体腐烂严重、呈白骨化,因此需要辨认潘父及潘母的DNA,是否与死者吻合,如果比对吻合,会尽快将遗体发还家属。
吴怡明称,潘父及潘母分别到台,以及提交女儿的身份证明文件佐证。另外吴指法医昨日已解剖遗体,验尸报告约需要一个月后完成,要待报告完成方可确认其死因。
不论(疑犯)是台湾或香港接受审判,我们都可以接受,但如果两边都不能处理这个人,那我就觉得有点难过。
香港暂只能控以盗窃及处理赃物罪
由于涉案姓陈男子于香港被捕,而香港并没有引渡条例,因此理论上不能将疑犯递解出境,但同时由于案件于台湾发生,现行法律上香港亦无执法权,因此现时香港警方暂以盗窃及处理赃物罪控告陈男。另一边厢在台湾,检察方却是有证据而无法拘捕疑犯,因而现时双方均未能就杀人罪名作出起诉。
未接香港警方正式通报
吴怡明指,检察署现时面对的困难在于他们无法直接问到有关疑犯的资料,甚至至今仍未有获得正式通报指疑犯已于香港落网,“很多资讯都是媒体告诉我们,疑犯在香港说了什么东西,但要检控一定要循正式管道取得(资料),要有正式公文,否则在法庭处理时就有问题”。
吴怡明希望能经由司法互助,看看港台两方有否方法可得到共识或合作,查清楚真相给家属交代,但现阶段未有收到来自港方的正式通报。吴怡明解释,港台两地的司法互助机制,分别由台湾的法务部国际及两岸事务司,以及香港的律政司进行,而检察署要先向国际及两岸事务司申请,再由其与香港律政司交涉。吴怡明称他们正准备申请的资料,希望能早日查清真相及向家属交代。
“不论(疑犯)是台湾或香港接受审判,我们都可以接受,但如果两边都不能处理这个人,那我就觉得有点难过”,吴怡明指假如司法互助没有进展,或有机会发令通缉疑犯,“今天如果换成是我们的家属亲人,跟朋友到出国玩,被人家杀死了,(疑犯)回到香港,台湾那边找不到人,香港没法处罚他,如果法例真的是这样规定,作为一个执法者我感觉非常难过,没法给家人一个交代,会让人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真理、正义存在’。”
暂未证实死者有否怀孕
有死者女友人向香港01记者指出,女死者生前曾向她们透露,已怀有身孕。对此,吴怡明称没有收到这个消息,又指死者如果有怀孕,昨日剖尸检验时法医应会马上发现,但验尸的详细情况要待报告完成方可知道。
而台湾的警方专案小组亦指,潘女遗体因在野外曝露近月,遗体已呈现白骨化,皮肤、内脏严重腐烂,血液也都已经干涸,目前仅能从解剖化验中厘清潘女的致命原因,解剖报告最快一个月内出炉;至于潘女生前有没有身孕,只能从其他的相关事证来厘清,如潘女生前曾就医或留下验孕棒等的相关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