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还叶刘一个公道的评价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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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战初期,叶太受尽冷嘲热讽,但她不气馁,努力耕耘,这种体育精神受到广泛赞扬,她本人也赢得市民的尊重。(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随着特首提名战结束,四名主要参选人之中,只有叶刘淑仪未能入闸。对于这个结果,不少人以嘲讽的态度视之,认为叶刘不自量力,但又有多少人从另一个角度,欣赏她力战至最后一刻的坚毅与勇气?过去香港社会不时以有色眼镜看待叶刘淑仪,对于这位敢作敢为、勇于担当的政治人物,香港似乎欠她一个公道的评价。

对于叶刘淑仪,一般香港人会称她为“叶刘”;尖酸一点的会叫她做“葡萄淑仪”,说她经常妒忌别人、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早些年,有人会嘲笑她的发型,叫她做“扫把头”。综观香港政坛,被起这么多花名的政治人物,叶刘淑仪可算是数一数二。

政治人物被起花名,有时未必是坏事,但是外界为叶刘淑仪所起的花名,多数都带有负面形象,在经常把表面印象当作现实的香港政治生态中,叶刘淑仪恍如一个丑角——常出洋相,更重要的是:注定当不成主角。

世上没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无缘无故的恨,叶刘淑仪的公众形象如此,的确有其原由。对不少香港人来说,对叶刘淑仪的认识可能仍然停留在2003年,当年她推销23条立法时,留着招牌发型、架着深色墨镜、涂着鲜红唇膏,在论坛上舌战一众反对者;又或者2015年立法会就政改方案投票时,她却要“等埋发叔”,错过了投票支持政改的机会,为此悔恨不已,更在公众面前洒泪。无论你喜欢与否,叶刘淑仪就是个人色彩如此鲜明、浓厚的性情中人。

只是,对她抱有负面观感的香港人,又有几多人尝试更深入了解这个人?有多少人还记得,叶刘淑仪曾经不是“葡萄淑仪”、不是“扫把头”,而是工作能力备受社会肯定、民望数一数二的高官?

经过77日竞选工程,叶刘淑仪最终没法入闸。(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时间回到1996年,时任入境处处长梁铭彦因品格问题被勒令提早退休,叶刘淑仪以政务官的身份“空降”,成为香港史上首位执掌纪律部队的女性。在香港后过渡期的政治敏感时期,她曾兼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英方组长,回归后亦顺利过渡为入境事务处处长,足见其工作能力备受中英双方肯定。但叶刘淑仪的事业如何平步青云,与普罗大众何干?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的是她任内积极在国际上推广特区护照,争取更多国家及地区给予免签证安排,改变当时不少港人觉得特区护照较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简称BNO)次一等的观感,亦令特区护照成为备受国际肯定的旅游证件,今天的香港人,其实仍然在享受叶刘淑仪的优异工作成果。

当然,这并不代表叶刘淑仪就是一个无懈可击的官员,因为她的公职生涯亦有不少可议、甚至应该受到批评的地方。但昔日对她的种种责难,有几多是骂得对?又有几多是骂得太过?

叶刘淑仪自1998年起晋升保安局局长后,她所面对的重大争议议题,是居港权问题,并由此引发的第一次人大释法。1999年初,终审法院审结“吴嘉玲案”,裁定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子女,即使在他出生时,其父或母当时仍未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也可拥有居港权。时任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声称,有关判决或导致约160万名内地人涌港,势令香港的房屋、教育、医疗等不胜负荷,当时她的言论,被一些人质疑是夸大,认为她说谎。其后叶刘淑仪更联同时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寻求释法,变相推翻终审法院判决,香港法律界反弹更大,质疑叶刘淑仪破坏香港司法独立,更触发首次法律界沉默游行,令她成众矢之的。

回想当年,叶刘淑仪可否有更佳处理方法?例如以更谦卑的态度向社会解释,寻求公众对政府处理手法的谅解?又或在“吴嘉玲案”有终审判决之先,就先行提请释法,避免造成人大释法推翻香港法院判决的客观效果,减少对香港司法的冲击?

但是,这些说法都流于事后孔明。不过政治就是如此吊诡,若果事事追求“政治正确”,往往会造成难以弥补的现实恶果。试想,叶刘淑仪当年若因外间压力,放弃释法,让与吴嘉玲情况类似的人士都来港取得居港权,哪怕只有估计的约十分之一即16万人有资格来港取得居权,香港社会也恐怕将受到相当大的折腾。

至于叶刘淑仪的人生转捩点,是她在2002年起推销《基本法》23条,即《国家安全法》立法一役。必须批评的是,当年叶刘淑仪往往以强势姿态舌战反对者,不但令公众觉得她盛气凌人,徒添社会疑虑与不满,而且她在公众场合多番失言,如指“希特拉都系民主选举上台”,又说快餐店职员、的士司机等不懂讨论有关法例,令本来严谨的23条立法,变成几近意气之争。直到2003年7.1大游行前夕,她仍指很多人上街是为了“假日消闲”,而非反对23条立法,这些无谓的挑衅语言、对社会怨气的警觉不足,叶刘淑仪显然做错,且错得离谱。

叶刘淑仪的错,错在毫无保留地显露出作为公务员精英骨子里的傲慢,甚至对民意抱有近乎“偏见”的敌视。只是,当年50万人大游行之后,作为问责官员、主责推销23条立法的叶刘淑仪,最终也负责下台,成为首名辞职的问责局长,由她一力承担整个政府推动23条立法的失败。当然,就23条做决策的,显然不是一个局长而已。我们就算再不满意她处理23条的表现,也不能否定其担当。尤其当今政坛,“问责”一词已极稀罕,如今又有多少不适任的高官坐在高位虚度光阴,遑论如当年的叶刘淑仪般,显现出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女汉子气魄?

叶刘淑仪表示自己在“集中票源、排除对手、高票当选、完成任务”这16个字目标之下被排挤。(资料图片)

不少香港人却是善忘的,对于当年的叶刘淑仪,印象可能仍停留在那个声言要“捍卫”自己发型、态度强悍的前保安局局长,未必记起她的承担,甚至不断对她作出尖酸刻薄的批评;而部分年轻一代对叶刘淑仪的记忆,应是她作为新民党主席、是建制派的立法会议员,亦是连续两届拟参选特首,却又屡战屡败的失意政客。但相对她近年的从政生涯,特别是其立法会选举战绩,这些看法似乎未必对。

叶刘淑仪的政治取向与行事作风,未必人人认同,如她反对以特权法调查高铁工程超支、反对调查铅水事件,就被指“保皇”,她穿着皮草被动物权益人批评后,仍高调地穿皮草亮相,亦令不少人再次回想起她的剽悍性格。在政改一役因“等埋发叔”错过投票而落泪,更是她从政生涯的污点。但正因叶刘淑仪我行我素的作风,造就她鲜明的个性,可能会有很多人不喜欢她,但同时亦赢得部分人赞赏,而且认同她的人确实不少。当她在2007年投入立法会港岛区补选,对上陈方安生,仍以43%的得票高票落败,其后在2008年的立法会选举卷土重来,及至2012与去年的立法会选举中,两度成功连任。她在去年选举的得票数更超过6万,成为地区直选票后,票站调查更显示她的主要票源来自中产区,并非传统的建制派“组织票”票仓,足见叶刘淑仪即使是一个建制派,亦不能否认她获得一定选民的支持。

然而,她的政治实力,却未能助她更上一层楼,虽然叶刘淑仪早在去年年底已宣布参选特首,但其选情一直陷入苦战,尤其在林郑月娥宣布参选、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南下表明支持林郑后,建制派的提名票便一窝蜂地倒向林郑月娥,冷待叶刘淑仪,令她未能取得150张提名票“入闸”,再次饮恨。

叶刘在宣布放弃参选的记者会上强调她在77天的选举工程中,曾举行137场的选委会面,包括2月8日与金融界的选委会面。(罗君豪摄)

相比林郑月娥的政治魅力,叶刘淑仪难免会被比下去,不过以她的从政经历,尤其是她是唯一受过选举洗礼的建制派特首参选人,她本来就不应该被如此冷待。但纵使如此,叶刘淑仪面对这场近乎必败无疑的选战,仍然战斗至最后一刻,直至提名期结束前数天,她仍在修改她的政纲,连一些泛民主派的选委在接触过叶刘淑仪之后,亦觉得她勤力、熟书,表现甚至比其他参选人更好,只是碍于政治立场,未能提名她,有泛民选委更感到,一个如此优秀的人选却遭建制派冷待,令人觉得很悲凉。这种悲凉感,相信不少港人,无分党派都会看得见。

无论是叶刘淑仪的支持者或反对者,都不能否认她的人生经历,就是狮子山精神的最佳现实例子:勤奋、拼搏,更重要是跌倒后勇敢地站起来,遇强愈强。这种性格,可能和她的家庭背景有关,叶刘淑仪的母亲是妾侍,年幼时更已家道中落,在那个年代,这种身份受到一定歧视,或许如此,小时候的她已相当懂事,到长大投身政府,获举荐到美国进修,主动要求攻读她不熟悉的工商管理课程,学习新知识。回港后以为事业家庭两得意,又遭逢丈夫猝逝。一生经历过不少人生起跌、大风大浪的叶刘淑仪,会就此一蹶不振吗?

不能否认,叶刘淑仪的公职以至从政生涯,有时的确是流于好胜和固执、对社会的认识亦显“离地”,面对民意、面对政治对手,未能做到知己知彼,若批评她缺乏政治家的能力,未必为过。而这种特质,是出于她个人的偏执性格,还是只是攀登高位的野心文化泛滥的芸芸案例之一,值得港人深思。

但是,纵使叶刘淑仪是让人误解了她,甚至令人觉得她是不适合这个时代的“过气”政治人物,不过,不能否认的是,至少她的勤奋和坚毅,演活了打不死的狮子山精神,值得不少年轻人效法。而且她虽然选不上特首,但以其政治联系和社会影响力,若要继续服务社会,相信还有很多、很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