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十九岁的我|金像奖最佳电影颁奖在即 一文看清争议时序
历时十年拍摄的纪录片《给十九岁的我》,一封导演希望给香港的“情书”,到被指违拍摄道德风波,一夜之间成为争议漩涡的中心,上映四日便宣告暂停公映。它在无数的争论中,入围多项电影奖项,其中在今晚(16日)颁发的香港电影金像奖,入围最佳电影、最佳导演及最佳剪接三项提名。
《香港01》回顾电影一路以来经历的风波,一文看清《给十九岁的我》及其争议。
一、拍摄前因
《给十九岁的我》是由英华女学校前校长李石玉如2011年委约校友兼名导演张婉婷摄制的学校重建校舍纪录片,拍摄连同制作历时十年。《给》追踪该校六位性格及家境各异、千禧年代出生的女生,于校舍暂迁重建期间以至入读大学的成长经历。除各女生成长变迁外,更涵盖2019年反修例示威,另包括受访女生及校方对2012年反国教示威、2014年雨伞运动的看法。
制作团队最初邀请30多名中一女生“试镜”,随后共有12人参与拍摄,最终六名选角诞生。张婉婷于访问透露,影片素材共有30万小时,花了三年时间剪辑逾六个版本,最后辑成现在136分钟的电影版。
▼2月5日 《给十九岁的我》暂停公映前一日▼
二、拍摄经过
纪录片追踪2011年入读英华女学校的女学生成长过程,家长于2012年4月签署“纪录片拍摄事宜同意书”并交回校方,内文提及纪录片版权为校方拥有,签署者代表同意校方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方展示,“其衍生或产生的产品或任何部份,并作出版、放映、广播、公开展示或分发之用途,本人绝对允许英华女学校进行上述活动”。
纪录片拍摄期为2011至2016年、即追踪的六名女学生由中一至中六过程,原预料她们中二迁至深水埗临时校舍、中六返回完成重建的半山校舍,惟因工程延期,学校最终在受访女生毕业后三年、即2019年才完成重建工程,她们亦受邀回新校舍拍摄。
电影经过剪接阶段,于2021年完成制作及通过电检,同年12月举行校内首映,《给》片于2022年在不同场合放映或慈善观映,包括台北金马影展、香港国际电影节以及高先电影院优先场等,部份受访女生曾出席放映典礼。多次放映亦引起公众关注,普遍受到观众好评。
电影于2023年2月2日公映。
▼2月6日 英华女学校《给十九岁的我》风波后首个上学日▼
三、卷入风波
在《给》片上映的第四天、即2月5日,《明报周刊》刊登两名主角的自白,包括阿聆亲笔撰写的“万字文”。据阿聆全文透露,自己由始至终都不同意给电影公开放映,亦提到于校内首映(2021年12月)半年至数月前才首次知悉,校方及导演有意公映该片,期间她曾多次向校方及导演反映希望知悉剪辑内容被拒。
阿聆称,自观看校内首映后情绪不稳,更需即时向心理医生求助,她亦曾向校方表达不愿意让电影公映。她又说,校方在交涉期间有向拍摄对象草拟新一份“同意书(consent form)”,签署即代表授权校方对外包场放映及参与电影节,惟她至今都无签署该份同意书。她亦质疑该份同意书被校方、导演及监制以一份由2012年其父母签署的同意拍摄通告推翻。
另一名主角阿佘亦有讲述拍摄过程,提到影片中偷拍、甚至“zoom-in(放大)”拍摄她,令其觉得不太好,亦指影片中提到她们中三、中四拒绝拍摄是因踏入“反叛期”,认为是拍摄团队的一种指责等。
二人的自白刊登后,同日下午“牛下女车神”李慧诗亦在社交平台发文,不满其于2016年1月亚洲场地单车锦标赛受访片段在她不知情下成为电影一部份,更称“我不会看亦不鼓励你看。”
导演张婉婷当日宣布翌日、即2月6日起暂停公映,该片至今累积1,029万元票房。
四、电影提名
《给》片虽卷入争议,但影片仍获电影业界肯定,先后夺得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大奖及香港电影导演会年度大奖的最佳电影殊荣,并在风波爆发之后,仍获香港电影金像奖三项提名,包括最佳电影、最佳导演及最佳接剪。
英华女学校随即发声明退出最佳电影遴选;联合导演郭伟伦则称会角逐余下两项提名。金像奖则指无退选机制,《给》片至今仍在最供电影候选名单之中。
英华女学校3月7日发声明,称金像奖要求校方提供《给》片让主办方在第二轮遴选中向评审放映,惟校方与持份者沟通后未达共识,拒提供影片,并重申校方不会以版权持有人身份参与任何形式的奖项遴选、接受或领取奖项。意味着金像奖颁奖时或面临无提名片段播,甚至《给》片奔最佳电影奖时,可能无人领奖的局面。
五、各方回应
《给》片风波引起广泛回响,多方发声明或透过传媒回应。
导演张婉婷:
两名女生自白刊登当日,即宣布起翌日起暂停公映,以厘清事件,并称与受访女生有作沟通解释,阿聆亦有应允参加电节等,强调“人紧要过套戏”。她于停映日接受电台访问时亦亲自向阿聆道歉,称:“阿聆你开心返啲啦,我哋𠵱家唔做㗎喇。”张婉婷未亲自到场领取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大奖最佳电影。
英华女学校:
风波爆出当日发声明,称公映带来负面影响,已达成共识暂停公映,商讨合适处理方法。该校在2月9日《给》片入围金像奖最佳电影当日,再发声明称会退出遴选。校方3月7日另发声明,指未能向金像奖早前要求校方提供《给》片作第二轮遴选向评审放映,并重申会退出最佳电影遴选。
提出拍摄的前校长李石玉如:
当日发信予校友致歉,面对挑战及争议感责无旁贷,冀各方沟通渡过难关。她回应时件时指近两日才听到有关拍摄手法或不尊重的投诉,会马上着手处理,强调校方曾就纪录片公映询问过校董会看法及法律意见,亦联络过专业辅导人士等。
金像奖:
金像奖则多次强调大会并无退选机制,金像奖协会主席尔冬升日前回应事件,指董事局一致认为不能抹杀其他人努力,假如《给》片获奖会照颁奖,但不会播放电影片段。
教育局:
局长蔡若莲回应提问时,称未看过该纪录片,并知悉学校已就电影情况成立危机小组安排支援受影响师生。她称局方一直透过不同渠道,例如《学校行政手册》提醒学校在处理学生个人资料时,须确保搜集资料之目的和方式、资料的使用、查阅及披露等均符合《私隐条例》。
《给十九岁的我》发生甚么争议?
一文睇清《给十九岁的我》事件的时间线,两位被拍摄的主角学生,均指不认同公映,更写下万字长文质疑权益不受重视,而其中一位学生阿佘指出学校以一张十年前的通告作为证据,最终她...详情请看。
张婉婷对《给十九岁的我》事件有什么回应?访问李慧诗事前没有沟通?
张婉婷在风波后首度接受访问,张导承认有份参与的学生未签同意书,而上月张婉婷在接受访问时,自爆冇得允许入场偷拍,仲试过冒市长签名。访问李慧诗事件,张婉婷指出,在拍摄之前其实是有沟通:或者中间有甩漏。电影的所有收益,都会...详情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