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囚・上】徒手洗厕、捧粪 前少年犯忆劳教生活:第二晚已想死

撰文: 麦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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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同囚》中,少年犯在劳教中心受到许多不人道对待,如“徒手清洁马桶”、“洗澡时间只有十秒”、“要以体罚换取上洗手间的机会”等。有份参演的纹身师麦以马说:“情节都是我的亲身经历。”他说现实有时甚至比电影更戏剧性:“有些片段电影没有拍出来,好像少年犯不慎失禁,要用手捧住失禁秽物罚站。”
惩教署没直接回应上述事件是否属实,只表示该署投诉调查组会展开详细调查。若证实职员有任何违纪行为会进行纪律处分;若发现违法行为更会交其他执法部门跟进。

麦以马云淡风轻说出在沙咀的过去。(杨晴摄)

“你跟边个大佬?”

麦以马13岁时家住宝林邨,落街玩捉迷藏被人这样逼问,甚至遭殴打。于是他把心一横,不如真的加入社团,好歹有靠山。“现在回望,那个‘社团’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组织,势力范围只由我家楼下至公园。加入了也没什么大事干,只是确保了自己落街玩的安全。”

14岁起他有数次在屋邨范围与人打架,上庭后均和解。直至2002年、他18岁时,终于因“袭警”、“阻差办公”、“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三罪加身,被判入当时的沙咀劳教中心(沙咀劳教中心已于09年更名为沙咀惩教所)。

根据惩教处资料,14岁至20岁的少年犯的服刑场所,主要可分为“劳教中心”(DC)、“更生中心”(RC)及“教导所”(TC)。
“教导所”的普遍刑期相对较长,最短训练期为6个月,最长为3年,获释后必须接受3年监管,在内少年犯必须参加一个“半日上课和半日接受职业训练”的计划。
“更生中心”的历史较短,02 年才自劳教中心独立分别出来。据麦以马所说,其文化与劳教中心差不多,但更著重在囚人士的健康,又会有职业训练时间,训练期由3至9个月不等,获释后须接受一年监管。
“劳教中心”的部分训练著重严格纪律及劳动工作,在短时间内为少年犯带来冲击,从而提醒他们不可再犯。14岁至21岁的受训生羁留期限由1个月至6个月不等,而21岁至25岁的受训生羁留期限则由1个月至6个月不等。他们于获释后均须接受一年监管。

从坐上往沙咀的船开始,大家变了另一个人

入住劳教中心前,先要在壁屋惩教所候审,麦以马因有精神病病历纪录及曾患自闭症,被囚禁在病房内。“事后我从其他少年犯口中得知,其实在壁屋‘抛’紧(意指候审期间)时,他们已开始接受这种严格纪律及劳动的文化。”

去到沙咀劳教中心的生活,是他未曾设想过的冲击。“同期少年犯中,部分是我之前参加社团活动时就认识的。我印象中他们都是很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但往沙咀的那程船中,他们开始变了另一个人:全身发抖、不发一言。”

较早前有更生人士在立法会公听会上,亲述在壁屋惩教所服刑时遭惩教人员罚用头顶垃圾桶、遭无理加监的经历。(《同囚》Facebook官方专页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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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纪律及劳动生活=体罚?

他已忘了在沙咀第一次接受体罚是因为什么原因,“好像是因为和Sir(惩教处教官)说话的态度不好,已经被人抓了关在一间房里打。”体罚有时是Sir直接打下来,但有时是其他少年犯代为执行Sir的指令。

以下是他指出,在沙咀劳教中心曾见过或亲身经历过的少年犯待遇:

1)去洗手间前要举手报告Sir,如报告时用了“去厕所”一词而非“去洗手间”,会被斥训“粗鄙”,可遭体罚,又或索性不让少年犯上厕所。少年犯因此失禁,Sir可罚他们用手拿住失禁的秽物罚站。
2) 有少年犯会以“打蚊”为由掌掴同囚囚犯,而教官对之视之不理。
3) 洗澡时间只有10秒,根本没时间擦肥皂。
4) 要极度服从纪律,如洗澡时一定要一同开水喉、转身、关水喉;食饭时一定要一同举筷、听指令一同先吃哪味𩠌、最后吃哪味𩠌。如不遵从可能遭体罚。
5) 每天有身体检查,大家集体在教官面前完全脱光(连内裤也要脱)。
6) 若有其中一名少年犯不服从纪律,其他囚犯也会被罚体力劳动训练或体罚。
7) 曾被命令徒手清洁马桶、然后马上用该脏手的手指刷牙。
8) 有教官说自己那天心情不好,少年犯会自动举手让教官打。
9) 吃饭时剥橙、如不慎剥断橙皮,要连橙皮一起吃。
10) 有少年犯病了吃药,但被罚在大堂不断跳动,跳到连药也呕出来。

体罚的不同“招式”:
“鸡翼”:被批踭落背脊鸡翼位
“刨冰”:被人以曲起的中指指骨锥落侧胸肋骨位
“芥兰”:被人用膝撞或用脚踢大腿外侧的麻痺位

麦以马的纹身教室开设在观塘工厦一隅。(杨晴摄)

“如果死在这里灵魂会留下” 打消自杀念头

麦以马去到沙咀的第二个晚上,已经咬舌企图自杀。“完全颠覆我的世界观,如果要过这样的生活‘好冇面’,同囚的还有很多江湖中人,以后仲使出来行嘅?” 

但他马上遭职员制止,有人跟他说道理,如同电影情节一样:“Sir跟我说,如果在这里死、灵魂也会留在这里,吓得我马上不想死。Sir又说我们是‘衰入来的’,自己心知肚明在外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入来就当还债。”此外其家人又对他不离不弃,他觉得起码要活着离开以免家人伤心。

他“被逼”适应这种文化,严格服从纪律,即使有些指令是不合理或是体罚。麦以马说,“在里面的价值观是,阿Sir体罚你而你愿意服从纪律承受,是对你好,如此他们才会在评审报告中给你靓Grade,你就可以早点离开。”

劳教中心采用进度制度,进度评审委员会至少每月评审每名所员的进度、态度、付出的努力和反应,以考虑是否适宜获释。
惩教署年报
自劳教中心释放约一年后,麦以马仍曾“胡作非为”一段日子。(受访者提供)

“服刑后期,Sir有时和我聊聊天,他们说在外父母、老师、社工、警察都管教不了我们,所以在劳教中心他们自有另一套教法。”他慢慢被思想改造,认同在劳教中心一刻的受苦算不得什么,只要教官给他“A grade”让他早点离开就好。有人好像就是受不了那一刻的痛苦。这两个月期间,麦以马说曾目睹一名同囚少年犯突然堕楼、被送院后一去不返:“我不知道他后来怎样了,总之到我释放,也没见他返回沙咀。”

最后麦以马“表现良好”,只在沙咀劳教中心待了两个月(原定刑期是4至12个月),算是较快可以离开。剩下的刑期,他和其他少年犯一样,被移送去黄大仙丰力楼中途宿舍更生。成年后麦以马也曾涉嫌强奸,候审期间在荔枝角收押所待了8个月,最终获无罪释放;但他说相对劳教中心,成人收押所简直是“天堂”。

惩教署:投诉调查组会展开调查

惩教署没直接回应上述事件,只表示该署投诉调查组会展开详细调查。若证实职员有任何违纪行为会进行纪律处分;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更会交其他执法部门跟进。惩教署指一直注重职员的操守,对于职员的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受访者麦以马Facebook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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