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签发民阵和平大台 无冲击无警告示威者硬食催泪弹

撰文: 曾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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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周三(12日)施放150枚催泪弹,驱散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示威者。近日曾有记者重返现场统计催泪弹壳,发现划作和平集会区的主舞台龙汇道竟是重灾区。协办“民间人权阵线”主舞台的音响公司职员透露,过往从没冲击音响公司及和平示威区的先例,民阵今天(14日)亦发声明谴责警方毫无预警向已获“不反对通知书”的和平集会发投掷催泪弹,逼使正在现场观看新闻直播的参与者走避至中信大厦,险酿人踩人事故。

不反对通知书为警务处处长签发的文件,故警方放催泪弹前,和平示威区市民正在该区域内进行合法的和平示威。

翻查警方资料,警方曾向“民间人权阵线”批出三日不反对通知书,同意于6月12至14日把龙汇道舞台附近划作和平示威区(见图)。但6月12日下午四时,警察突然推翻协定,有防暴警察从湾仔演艺学院持长盾推进,并发放催泪弹。

翻查当日图片及影片,当时龙汇道群众仅在地上看新闻直播,并无任何冲击行为。有在场人士透露,警方突然向和平示威者投掷近十颗催泪弹,“无人冲,无人挑衅,只系坐喺度睇新闻直播”。结果,和平集会群众向中信大厦避走,导致情况极度混乱,险酿人踩人意外。

民阵于中环龙汇道南面行人路的集会已向警方申请。(截图自香港警务处网上文件)

民阵今天(14日)发表声明,指中信大厦门外之集会,已接获警方的不反对通知书,并按警方要求在指定地点作出舞台、音响安排。“而警方却在16时09分,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由分域码头街向民阵舞台进迫,在未有任何人士冲击警方于分域码头街的防线,而警方没有作任何警告下,向集会人士施发最少四发催泪弹,并且向集会范围推进防线,令过百名和平集会人士一度只能往中信大厦的一扇玻璃门逃生。”

声明续指:“我等认为,警方行使武力的方式,可能会引致群众发生人踩人惨剧,亦质疑警方是否有合理理由,向民阵的和平集会施加以上程度的武力。”

数十名防暴警察包围依法申请的民阵主舞台。

距离添美道冲突区约50米  

记者曾联络当日负责场地的音响公司,音响公司职员吴小姐坦言,“作为音响公司,本身企嘅位置系全场最安全嘅位,但结果都要受咁嘅对待”。

红色线为防暴警察推进路线,警方疑违反警务处长签发的“不反对通知书”,向和平集会市民投掷催泪弹;黄色为民阵合法申请“不反对通知书”之和平示威区,与立法会示威区相距125米(橙色线);亦与添美冲突区相距50米(蓝色线)。(受访者提供)

据悉,民阵大台位置与冲突区间设有缓冲区,以方便救护车出入及照顾选择和平示威市民的需要。实际上,当日下午大台分别与立法会示威区及添美道相隔125米及50米,与主舞台有一定距离。

6月12日警察准备直攻龙汇道。(USP United Social Press 社媒 提供图片)
原本和平集会的民众走避至中信大厦。(市民提供图片)

然而按当日多条现场片段所见,警方仍至少向和平示威区方向发射9枚催泪弹。当中,3枚从添美道射至龙汇道舞台后方,另外6枚由沿湾仔演艺学院走来的警员,直接把催泪弹射向龙汇舞台前方(3枚)及马路(3枚),险危及音响公司器材。

对于本周日民阵将再发起游行,再次负责当日音响工作的她坦言心有余悸,但直指,“若果警察再次违法,我哋去到边度都冇得避,做乜都一样”。

“既然有呢个专业性就尽量做”

“怕但系一定要做”,她续指,“因为我哋任何光谱嘅人都应该一齐支持住香港。”她又认为一个公民社会需要互相协助,“我既然有呢个专业性,就会尽量做。况且我做嘅嘢合法合情合理,可以推动民主,何乐而不为?但我亦都唔可以令公司陷于非法的环境,所以只会做有不反对通知书的地方。每一个人都凭良心做好件事,香港就会更好。”

人群散去后,大批警员包围音响公司。(受访者提供图片)

吴小姐寄望香港警察不再滥权,亦不希望再见人流血。“今次见到香港人上下一心,各有各努力,目标都系想香港变好。其实香港真系好靓。”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日前在记者会上回应警员是否违犯使用指引,过分使用武力的问题时指,警员绝对有跟足指引,因警队有严格指引,警员亦有接受过训练,知道如何使用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