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署滤水厂保安承办商拖欠薪金 保安员工:上月已拖粮
本年8月沙田滤水厂保安员被斩杀一案,当时水务署滤水厂保安承办商“立邦保安有限公司”(下称“立邦保安”)只给5001元帛金被批凉薄。事隔数月,承办水务署辖下新界西及新界东共10间滤水厂保安服务的“立邦保安”,再涉嫌拖欠保安员薪金。继食环署外判清洁工被拖粮后,再次揭示政府外判合约制对工人的保障不足。
一名于新界西区滤水厂任职保安的员工李先生(化名),向《香港01》表示,保安公司上月曾迟出粮,向劳工处申诉后才获发放薪金。惟本月公司再次拖粮,员工已向水务署及劳工署反映。而更关键的问题是,现时政府就外判承办商的扣分制度,是否足够保障外判工人?
承办商与水务署合约共70位员工
立邦保安有限公司,现时承办新界西5间及新界东5间滤水厂,以及两间抽水厂的保安服务合约。滤水厂两份合约为期24个月,约期分别至明年9月和10月,共有约70名保安员工。两份合约价值分别828万和约1412万元。现时至少有7位荃湾区滤水厂保安员工向劳工署申诉。
值得关注的是,除水务署以外,“立邦保安”现时与食物环境卫生署签订3份保安员服务合约,分别为威菲、葵涌、元朗、大埔车房;南区市政大厦;香港及九龙区公众坟场、火葬场的保安员服务。
承办商指水务署冇出粮?
李先生指公司按常应于每月7号发放薪金。10月时经已拖延至14号发粮。李说:“有同事上咗去劳工处投诉,追佢几日先至出粮,公司仲叫其他同事唔好上劳工处。”《01社区专题》已向水务署及劳工署求证确有此事,上述两份保安服务合约曾出现迟发薪金的情况,在水务署及劳工处协调下,承办商已向员工支付有关薪金。
谁知,本月再次发生“拖粮”情况。保安公司会计陈小姐联络保安员工,解释迟发薪金是由于水务署未发粮,并指公司会于14日发放薪金,惟公司承诺未有兑现。然而,水务署回复本报时指“本署一直按合约条款准时付款给本署的承办商,包括为本署提供保安服务的承办商。 ”
本月7日保安公司未有出粮,李先生指新界西5间滤水厂已即时各自联络厂长,收到厂长的电邮回复,建议保安员工自行到劳工处投诉。李生先叹道:“唉,厂长畀劳工处投诉电话我哋,其实我哋上个月(10月)投诉时咪有啰。”
劳工处指已收到有关公司的雇员欠薪求助个案,现正在处理中,同时已联络雇主,要求雇主尽快清付欠薪。被拖欠薪水的保安员工现时仍如常上班,“劳工处叫我哋继续返工,叫我哋返埋月尾,因为有1个月欠薪变相解雇,下个月7号都唔出,可以追讨欠薪,同埋代通知金。”李生说。
根据《雇佣条例》,雇员若超过一个月仍未获发所有到期的工资,可当其雇佣合约已被雇主终止,雇主须支付解雇代通知金及其他解雇赔偿。 雇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可被检控非法扣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 10 万元及监禁 1 年;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不依时支付工资,最高可被罚款 35 万元及监禁 3 年;不支付欠薪的利息,最高可被罚款 1 万元。
疑欠供强积金
水务署指,两份合约均要求“立邦保安”每月向本署提出付款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已向其员工发薪及支付强积金供款的证明,以证实承办商已按法例向其员工发薪及支付强积金供款。惟李先生指“立邦保安”欠供8至10月的强积金。拖欠强积金供款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处罚款45万元及监禁四年。
《01社区专题》记者曾致电“立邦保安”营运经理郑文豪及以电邮查询,惟及至截稿前,“立邦保安”未有回复。
承办商扣分制
水务署指与承办商合约亦设有扣分机制,如承办商违反合约条款或法例要求,例如拖欠员工薪金,水务署可以按该机制向承办商扣分,当扣满指定分数时,水务署有权终止合约。根据李先生与立邦签订的雇佣合约中,李先生属长期员工,同时设有固定上班地点为新界西一所滤水厂。意即若水务署终止与“立邦保安”的合约,便要辞退滤水厂的保安员工,同时支付30日代通知金。
令人担忧的是,承办商曾有欠薪或拖粮纪录,往后还能否投标政府外判服务?根据“禁止投标机制”下,若服务承办商干犯与劳工权益有关的指定罪行(包括与《雇佣条例》有关的指定罪行), 不论有关的定罪是否与政府服务合约有关,在定罪日期起计五年内,该承办商的投标建议将不获政府考虑。而在扣分制下,若承办商没有履行“标准雇佣合约”内有关工资、工时及以自动转帐方式支付工资的责任,而承办商在截标前的三年指定期内在“扣分制”下被扣满三分,该承办商在被扣满第三分起计五年内的投标建议都不会获政府考虑。
然而,保安业最低工资关注组召集人郭志雄认为,政府的“扣分制度”成效存疑,原因是“申请保安公司牌照唔难,就算扣满分,转换董事重组新公司,或与另一公司合并,又可以重新申请承办政府外判合约。”
点解要外判?
工党社区干事赵恩来认为此事再次反映政府外判制度对员工保障不足。政府应如何杜绝外判员工被拖欠薪金的情况,赵说:“点解唔可以直接出粮畀保安,点解要外判?”
李先生指外判制度令保安员工的假期被剥削。水务署与承办商的合约为期两年,两年后又重新招标。李先生于滤水厂工作多年,每逢转换新承办商时便重新签约,但每一间承办商年假制度不一。有些公司每年要清算年假,有些则工作一年才能放年假,问题是“当工作两年想放大假嘅时候,承办商合约又到期,公司只能补钱。变相两年才放七天年假。”
即使公司“跟足”法例,但保安员工却盼有休息的时间。纵使外判制度从来不利员工,但滤水厂多位保安员工不约而同指,就工作环境而言,这是一份优差。每天工作负责前门看守,登记出入人口、车辆,工作室有空调。比起私人机构如商场、住宅保安的工作环境好得多。《社区专题》多次报导保安工作环境闷焗至员工长满热痱;有商场保安每天限时巡逻多个地方,不设座椅,每天长期站立超过8时,还要应付客人的投诉。李先生坦言:“滤水厂只有公务员出入,唔使应付啲住客。工作环境算系好,又稳定。如果唔系,我都唔会做咁多年,有啲同事做咗十几年。”
每月到劳工处造成精神压力
谁会想到,工作多年,“从冇最低工资,做到有最低工资。”到最后竟然落得欠薪的下场。李生无奈指承办商合约至明年9月16日,“佢上个月拖粮,我哋去劳工处,补发薪金。今个月又拖,下个月又去劳工处?”李指被拖粮的员工,假期没有好好休息,大家都往劳工处跑,去申诉。“今日我放假,我去劳工处。听日佢放假,佢去劳工处。如果有同事的例假在周六、日,咁佢就去唔到劳工处申诉。”
为通知金坚持上班 保安:但冇钱返
李先生:“坚持返工但冇粮出,精神压力好大。我唔怕同你讲,唔系唔想返工,系冇钱返。我银行户口已经冇乜钱剩。”另一位同被拖粮的6旬保安员工指,若非有一份兼职,也难以维生,更无奈道:“个囝要供楼,养唔到我,我唯有自力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