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拍门槛下降 “过来人”香槟大厦原业主冀政府助争取合理收购价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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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正修订强拍条例,内容包括强拍门槛进一步降低, 立法会正审议相关草案。今年1月刚完成强拍的尖沙咀香槟大厦B座,曾经历十多年收购过程,有原业主今日(1日)出席相关会议批评条例有漏洞,对建议中提到的政府担保贷款专项计划也有所保留。

香槟大厦B座原业主丁先生认为,若政府有意帮助小业主,须协助小业主在诉讼前得到一个合理的收购价。除了上述所讲,丁先生接受《香港01》访问时指,提到收购过程中常有估价不一情况出现,也提到一些事例,指收购及强拍过程中,小业主有很多事情,需要留意。

▼2024年1月 香槟大厦B座完成强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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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2023年底向立法会提交更新及精简强制售卖制度条例草案,建议把指定地区楼龄达50年的私人楼宇强拍门槛,由现时80%业权,降至70%或65%,楼龄愈高,门槛越低。如私人楼宇并非坐落指定地区,楼龄介乎60至69年,申请强拍门槛亦降至70%。至于楼龄达70年的私楼,则不论地点,强拍门槛划一改为65%。

修例建议强拍申请门槛。(立法会文件)

发展局拟设立的专责办事处为业主转介专业或专家服务

今年1月完成强指的香槟大厦,有部份原业主今日出席立法会《2023年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其中丁先生指,条例本身有漏洞,冀当局协助促成发展商与小业主调解,争取合理收购价,避免诉讼。

他指要达到上述目标,当局宜修例,授权土地审裁处在有需要时,可委派独立第三专业测量师,为有关物业进行独立估值及制定报告。而据立法会资料,发展局拟设立的专责办事处,会在调解失败后,少数份拥有人决定进行诉讼,反对或质疑强拍申请人制备的估值报告时,转介专业或专家服务。

香槟大厦原业主:进行诉讼方案由爱小业主变害小业主

就修例建议中提到的政府担保贷款专项计划,丁先生也有所保留,并指是基于自身经验而讲,担心计划会令一些无能力进行诉讼的小业主,因而进行诉讼,“本来系想爱小业主嘅方案,可能变成害小业主”。

他认为若然政府有意帮助小业主,要做的并非为他们提供担保,向银行借贷进行诉讼,而是加强机制,协助小业主在诉讼前得到一个合理的收购价,避免冗长且昂贵的诉讼。

丁先生此前接受《香港01》访问时也曾提到,收购过程中常有估价不一的情况出现,以香槟大厦B座为例,同一个单位,发展商聘用的测量师行得出的估价、与业主自行聘请测量师得出的估价,两者可以相差50%至100%。

除了上述所讲,丁先生也通过尖沙咀香槟大厦B座的一些例子,指收购及强拍过程中,小业主有很多事需要留意。

丁先生也指出,收购过程中常有估价不一的情况出现。(马楚烽摄)

事件一:发展商何时持有八成业权?

丁先生出示三封信件,据信上日期分别是在2018年8月及9月发出,发信人为莱坊测计师行有限公司(Knight Frank Petty Limited)。

莱坊测计师行在信中称其客户、即恒基兆业地产旗下的高远投资有限公司已持有香槟大厦B座八成业权,有意申请强拍,请业主同意他们进入各单位度尺,进行估值。然而,丁先生跟数名商舖业主对“持有八成业权”说法抱有质疑,曾要求对方提出相关证明,惟一直未获回复。

丁先生认为,若然莱坊在发出该些信件时,其客户未持有八成业权,或会令部份业主着急,草草接受收购。他又提到,恒地旗下的高远投资有限公司连同其他多间姐妹公司,是在这些信件发出后两年、即2020年,始向土地审裁处申请强拍。

恒地:发信前并未获其授权 “持八成业权”内容有误

翻查恒地的年报,香槟大厦B座、即金巴利道16号,也是在2019年的年报,始出现于持八成业权的列表中。恒地就此事作电话回复时,称事后才发现莱坊向香槟大厦业主发相关信件,而发信前并未获其授权,信中“持八成业权”的内容也有误,恒地引述莱坊解释是属“手民之误”。

恒地又指,以往即使持有某处地方八成业权,也不一定会即时公布或即时申请强拍,仍要考虑很多因素。恒地其后在书面回复时也表示,集团于2019年年报上首次正式公布持有尖沙咀金巴利道16号 (香槟大厦B座) 八成以上业权,此前从未正式对外披露过业权份数。

莱坊:信件中称客户已持有八成业权属“手民之误”

《香港01》就事件也向莱坊作查询,莱坊专业服务董事总经理陈致馨电话回复时指,信件中称客户已持有八成业权属“手民之误”,并指发出信件,主要是希望到各业主的单位度呎。他提到,当时也有业主收到信件后报警,他亦曾落口供,但警方调查至今未有后续。被问到为何在无客户授权下三度向业主发信,他则表示不作回应。

在香槟大厦B座内的变电站。(江丽盈摄)

事件二:B座内变电站业权能否出售?

香槟大厦B座的业权有两部份,包括楼上单位、分成80等份;楼下商场、地库、停车场及特色户,分成360等份。

丁先生指,B座内有一变电站,亦占大厦商场连地库的业权360分之一,而相关业权由一信托持有,原信托人有四名,最后离世的一位最后成为唯一信托人。在这位唯一信托人离世后,其遗产执行人并无将信托持有的变电站列入遗产名单。

不过,据丁先生向律师楼索取得来的合约,这位遗产执行人曾与高远投资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签订合约,以5万元出售变电站的业权。丁先生及其他小业主质疑这宗交易违规,曾向香港律师会投诉,当时获该会回复指,投诉涉及高维山的遗产执行人是否有权卖出相关业权,而相关问题应交予法庭厘清。

恒地在回应这件事件时则表示,由于现时大厦已完成强拍,不会再就个别个案作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