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改组|校董会同意为3议员$75万刊宪费找数 称改组符大学利益
中大校董会去年11月落实改组,主动提出修例的三位立法会选任校董张宇人、邓家彪、刘国勋一直要求校方支付刊宪费用所涉的75万元。不过,三人以私人法案方式提出,被质疑是“私自提出”,未经校内咨询及校董会正式讨论。
中大校董会今日(1日)开会,会上议决同意支付刊宪的相关费用。校董会称,有关修订条例是为“提升中大管治、“应做而多年来未能做到的重要举措”,符合大学和公众利益,去年亦对法案改组的具体建议作出充分咨询和讨论,并公开表示接受和配合修订。
张宇人、邓家彪、刘国勋今早避席会议
中大校董会早上约九时召开会议,讨论是否要支付该笔修例刊宪费用,会议历时4小时多。最终议决并同意支付费用。据知,三名议员校董在讨论期间避席。校董会主席查逸超会后离开时,未有回应记者提问,仅称以新闻稿交代详情。
校董会发声明指,相关修订条例是“提升中大管治、应做而多年来未能做到的重要举措”,符合大学和公众利益;去年大学校董会对法案改组的具体建议已作充分咨询和讨论,并公开表示接受和配合法例的修订,故作出支付刊宪费的决定。
针对中大是否要支付75万的刊宪费,3名中大前校董包括香树辉、林伟雄、杨于铭于本周二(30日)发联署声明反对。
声明提到,中大校方曾有委员会经开会后反对支付刊宪费用,称张宇人等人虽为中大成员,但发表私人条例草案期间,从未咨询中大校董会,属个人决定,没有基础要求校方支付,若然中大支付费用,则有违犯《中文大学条例》之嫌。
声明亦指,三人提出的修例草案,在刊宪前未经中大校内咨询,更未在中大校董会正式讨论,校董会于去年4月17日通过的咨询报告,只是以2016年中大校董会通过的校董会改组方案为蓝本,咨询的结论是2016年方案仍然适用,校董会可据此启动修例。
改组后的中大校董会由34人增至55人,校内外成员由各占一半,改为校外占超过三分二。目前仍处于过渡期的校董会,有28名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