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性合约|劳顾会共识降418门槛 4周工作68小时可享年假等福利

撰文: 陶嘉心
出版:更新:

劳工顾问委员会今日(1日)举行会议,劳方及资方委员就检讨《雇佣条例》下“连续性合约”规定(俗称“418”规定)达成共识,将有关规定放宽至以四星期工时合计为计算单位,而四星期工时门槛则定为68小时,即雇员四星期工作满68小时便被视为以“连续性合约”受雇,可享有雇佣福利,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贴等。

政府发言人表示,有关修订有助加强保障较短工时雇员权益,政府稍后会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汇报结果,并开展相关的法例修订工作,完成草拟后的修订草案会提交立法会审议。

▼施政报告提出要“抢人才、抢企业”▼

+2

“连续性合约”受雇可享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等福利

根据现行“418”规定,无论全职或兼职雇员,如受雇于同一雇主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满18小时,便被视为以“连续性合约”受雇,而如符合《雇佣条例》订明的相关条件,可享有一系列雇佣福利,例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贴等。

然而,有关规定过去被劳工界批评易被雇主滥用漏洞逃避支付福利,2023年的《施政报告》,港府就提出检讨“418”规定,有指劳工处向劳资双方抛出4个方案供讨论,一律改用4周计算总工时,分别要求雇员4周内共做满72、68、64、60小时,便可享更多法定雇佣福利。

据悉,劳顾会劳方认同修改计算方法,但争取减少总工时要求,使“连续性合约”受雇可涵盖更多劳工,而资方则忧虑再减工时要求会令经营成本上升,或影响雇主招聘意欲。

放宽为以四星期工时合计为一个计算单位

最终,劳工处今日表示,劳顾会雇主委员及雇员委员继之前的讨论,就检讨《雇佣条例》下“418”规定坦诚表达意见,而经详尽及深入讨论后达成共识,将有关规定放宽为以四星期工时合计为一个计算单位,而四星期工时门槛则定为68小时。

政府称有助加强保障较短工时雇员 将开展法例修订工作

政府发言人表示,有关修订有助加强保障较短工时雇员的权益,政府稍后会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汇报结果,并开展相关的法例修订工作,完成草拟后的修订草案会提交立法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