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戈平指一地两检不全面实施内地法律 吁港人“不要自己吓自己”

撰文: 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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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今日出席一国两制研讨会时表示,一地两检会参考深圳湾口岸模式,当中不存在借机会在香港全面实施内地法律的问题,吁港人“不要自己吓唬自己,把简单法律技术处理政治化”。

内地在港执法权一直是高铁一地两检的焦点,饶戈平指出自己不了解具体方案,但深圳湾口岸都是实行“一地两检”,香港一方在深圳境内执法,限于海关及边检等技术性部门。

饶戈平又指,有人提到一地两检是“割地”,“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割让只存在于国家之间,“说出这番话的人是忘记了香港的法律地位,忘记了香港和国家的关系”。他强调“一地两检”是在特定地方执行特定法律,与将内地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全港实施,有很大距离,亦不存在借机将内地法律全面实施到香港的做法。

不过翻查资料,深圳湾口岸模式的“一地两检”执法范围不只如此,法例订明港方口岸区是租予香港,实行香港法律,香港法院有司法管辖权,聆讯口岸区内民事或刑事诉讼。过往在深圳湾,亦有人因独犯盗窃、普通袭击、殴打等罪行而遭香港警方拘捕,不仅于入境或边检事宜。 

饶戈平(右二)认为若中央要扩大权力,大可不制定“一国两制”。(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出席同一场合的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亦表示,按他理解,一地两检只是香港提供一个地方予内地执法人员履行出入境工作,以及进行口岸管理的程序,即入境、海关及检疫,理应不会出现内地人员将大量内地法律引入香港执法的情况。

另外,对本土派立法会议员前往台湾出席“绿营”举办的关注香港民主活动,饶戈平回应指,香港民选议员是民意的代表,他反问,违反《基本法》宣扬分裂国家的言论,甚至到香港境外传播,事件是否真的合法及合理,他指香港市民及香港社会应早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