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女足U20前代表3年后被控认暴动 官称勇于承担囚28月
香港女子足球U20代表队的一名成员,涉嫌在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在佐敦柯士甸道被捕。她3年后被控暴动罪名,她今(11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域法院)认罪,庭上透露,被告曾获准撤销担保,她以为事件已告一段落,惟最终仍被控。律师求情指,被告深爱香港,即使身处海外受训仍没想过潜逃,并想为港争光。法官严舜仪指本案涉及3人,其中2人已离港,只有被告勇于承担责任,在足球方面亦表现卓越,认为她已由冲动少年锐变成为有承担的成人,判她入狱28个月。
被告蔡碧仪(21岁,学生)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龙觉士道与柯士甸道一带参与暴动。
2019年11月18日,尖沙咀及佐敦一带有大规模示威。(详看下图)
因涉案件失出国受训及参赛机会
严官判刑时引述被告背景,指她是一名运动员,入选黄大仙足球队成员,并为香港女子足球U20代表,因本案失去出国受训及参赛的机会。她曾于2020年撤销保释条件,本以为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不料3年后终起诉。她在求情信中自言深爱香港,即使身处海外受训,仍没想过潜逃,并承诺会继续以成为香港运动员为目标,望为港争光。
加入壮大声劫使暴动得以延续
严官续指本案暴动发生在商住林立的地方,约400人与警方对峙,并投掷约100枚汽油弹,更有警员被汽油弹击中,幸好没有受伤。示威者的行为他人带来直接人身伤害的风险,亦对公共开支造成负担。被告必然清楚示威者恃着人多势众破坏社会安宁,仍加入人群壮大声势,致使暴动得以延续。
案发时未满17岁在足球方面表现出色
严官提到警方在本案暴动中一共拘捕3人,其中2人已离港,唯独被告勇于面对。虽然个人良好背景并非减刑理由,考虑到被告案发时未满17岁,亦在足球方面表现出色,事隔3年再次被捕后依然勇于承担责任,认为她已由一名冲动的少年锐变为一个成熟且有承担的成年人,酌情扣减刑期后判她入狱28个月。
响应网上呼吁围魏救赵声援理大示威者
案情指,当日大批市民响应网上呼吁到油尖旺一带聚集,图“围魏救赵”声援理大校园内的示威者。警方早上已在觉士道与柯士甸道布防,傍晚约6时起约400名示威者该处到场以杂物堵路及筑起阵地与警方对峙。期间,示威者不停向警方投掷约100枚汽油弹,导致现场多处火光红红,警方寡不敌众只能后撤。部份示威者更闯入附近九龙草地滚球会的平台,从高处向警方投掷汽油弹,一名警长被击中导致身体烧着,示威者见状欢呼呐喊。
警出动锐武装甲车驱散
晚上近7时半,警方以锐武装甲车驱散,部份示威者往弥敦道逃去。较早时被汽油弹集中的警长,追至柯士甸道将被告制服在地。当时被告戴着防毒面罩、手袖及灰色手套,背包内则有一个布口罩及三支生理盐水。媒体片段拍到,被告曾手持大型胶樽及雨伞,与其他示威者在警方防线对开蹲下躲避催泪弹。
案件编号:DCCC57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