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两前客户经理 认发多张巨额假资产证明 21人被骗逾4亿日圆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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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前渣打银行客户经理,涉为赞比亚籍及泰国籍等客户,签发多张虚假的“资产证明书”,讹称该些客户在银行的资产,金额高达33亿欧元(约255亿港元)及15亿美元(约116亿港元);该些虚假文件后被人用以诈骗,21名投资者信以为真并涉投资逾4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二名前客户经理,今(21日)于区域法院承认4项串谋诈骗罪,他们将以控方证人身份指证同案另3人。两人的案件押后至明年8月22日再讯,期间二人续准保释。

两名被告:胡文浩(34岁)和陈德政(34岁),承认3项串谋诈骗罪;胡另再承认1项串谋诈骗罪。案发日期介乎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

被告胡文浩认讹骗罪,并会转作控方证人。(凌子淇摄)

签8文件指泰籍男持33亿欧元资产

案情指,胡案发时是渣打银行中小企业理财部客户经理;陈则是优先私人理财部客户经理。二人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之间,串谋一名持有渣打银行户口的泰籍男子,在未经渣打授权及批准下,以客户经理名义签署8份“资金证明书”,谎称渣打代表该名泰籍男子持有33亿欧元(约255亿港元)资产。

仅数百元在户口谎称有15亿美元资金或信贷额

胡亦曾于2016年4月,串谋他的赞比亚籍客户及一名韩籍男子,在未经渣打授权下,替二人发出1份“资金证明书”,谎称ADF Group Limited 于渣打拥有15亿美元(约116亿港元)资金或信贷额,而资产可用于非洲的投资项目。但事实上,ADF Group 从没在渣打持有任何银行户口。

21投资者相信文件投资逾4亿日圆

同一时间,另有21名投资者收到看来是由渣打发出的虚假“资产证明书”及“公司退款承兑票据”,大部份均为日本投资者。他们相信上述文件真确,亦信巨额的投资回报由渣打提供担保,故先后向ADF Capital或其关连公司支付合共4亿550万日圆(约2,840万港元)以作投资。

两被告被捕后认曾研究个中商机

胡和陈于2016年5月被停职,翌年12月遭廉署拘捕。胡警诫下承认,他经财务中介、同案被告罗文辉介绍下,认识陈的泰籍客户,并知悉该客户持有一个结余只有数百元的渣打银行户口。由于该泰籍男子是陈的顾客,胡遂邀请陈一同研究个中商机,二人其后按照罗的要求发出涉案虚假“资产证明书”。

应赞比亚籍客户要求签发文件

胡亦应他的赞比亚籍客户要求,制备和签署虚假的“资产证明书”及“承兑票据”,以助对方欺骗一些日本投资者。陈指胡不时要他签署“资产证明书”及“承兑票据”等文件,他亦曾跟胡的指示发出该些文件。

另3被告明年7月审

同案3名被告:梁浩贤(35岁,人力资源经理)、罗文辉(48岁,无业)及甘洁贞(53岁,无业)否认控罪,排期至明年7月22日审讯,料胡文浩和陈德政将在该案以控方证人身份作供。

案件编号:DCCC 17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