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为电骗案骗徒向两妇收款 认洗黑钱罪 官指罪行猖獗囚26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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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妇人于去年11月先后收到自称为其儿子的电话,指他卷入打架或交通意外被捕,须金钱保释。其中一名妇人的女儿与弟弟联络后,发现并无其事,遂报警处理。被告最后与交收金钱后,即场被捕。他早前承认串谋诈骗及洗黑钱共2罪,案件今(19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接纳被告只是受指示而犯案的跑腿,非案中主脑,但指被告的参与是构成涉案罪行的关键,且因类同罪行猖獗而加重刑罚,判被告入狱26个月。

被告陈皓杰(35岁,无业),承认串谋诈骗及洗黑钱两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11月9日在香港与另一名身份不详的人串谋欺骗王惠芳,即虚假地表示王惠芳的儿子被警方扣留及需要金钱,不诚实地诱使王交出港币65,600元;另于同日在长沙湾深旺道圣玛加利男女英文中小学外,知道或相信为从可公诉罪行得益,仍处理一笔港币30,500元的款项。被告另面对1项串谋诈骗和1项洗黑钱罪,则获存档法庭。

被告陈皓杰在区域法院承认洗黑钱罪,被判囚26个月。

法官判刑时指,香港电话骗案猖獗,故法庭对于此类罪案要严惩,以收阻吓之用。法官接纳,被告只是受指示而犯案的跑腿,非案中主脑。但与此同时,被告的参与是构成涉案罪行的关键。

法官另基于案情严重性,接纳控方早前援引《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 27 条,要求向被告处以较重刑罚的申请,在认罪扣减后再加刑三分一,判其入狱26个月。

案件编号:DCCC 23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