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捣诈骗及黑钱集团拘137人 涉101案值逾1亿 退休人士失570万

撰文: 欧文瀚 马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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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本港诈骗案及卖买银行户口等洗黑钱活动持续上升,元朗警区在过去三个星期(11月20日至12月11日)针对区内诈骗及洗黑钱案件,展开代号为“怒浪”的执法行动,并在全港多处拘捕共109男28女,年龄介乎18至72岁,大部份为本地人,且多为傀儡户口持有人;行动亦成功瓦解一个洗黑钱集团,共5男2女被捕,包括4名骨干成员,部分人有三合会背景。警方表示,是次行动共侦破101宗骗案,总损失高达1.05亿元,当中一名退休人士误中“假冒官员电话”而失去570万元存款。

元朗警区在过去三个星期(11月20日至12月11日)针对区内诈骗及洗黑钱案件展开行动,并捣破一个涉嫌洗黑钱集团。(马耀文摄)

元朗警区刑事部总督察袁皓霆指,人员过去三星期的执法行动在各区拘捕了137人,大部分为傀儡户口持有人,目前以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诈骗”、“使用虚假文书”及“洗黑钱”等罪名被捕,行动期间警方亦搜出大量手提电话、银行卡、银行文件及现金等。消息称,被捕人士多报称无业、保安、地盘工人、家庭主妇等,除3人已被暂控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外,大部分已获准保释,须于本月及下月期间向警方报到。

他透露,警方在今次行动一共侦破101宗案件,包括投资骗案、网上情缘骗案、求职骗案、电话骗案和网购骗案等,受害人年龄介乎18至83岁,全部都是本地人,总损失金额高达1.05亿元,但警方成功冻结当中460万元。损失最大的一宗骗案涉及一名本地退休人士,早前收到讹称为内地执法人员的电话、声称其涉及洗黑钱罪后,事主不虞有诈而交出其银行户口资料,其后才发现570万元的存款已被转帐走。

元朗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案件主管侦缉督察何安生(左)称,洗黑钱集团于今年10月起以不同渠道收集银行户口作洗钱用途。旁为元朗警区刑事部总督察袁皓霆。(马耀文摄)

警方行动期间亦成功瓦解了一个洗黑钱集团,元朗警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案件主管侦缉督察何安生称,人员留意到有人在今年10月开始于社交平台收集银行户口,且犯罪团伙分工仔细,部分人负责在网上平台以数百至数千港元的报酬,招揽市民借出或卖出银行户口 ,并安排同党相约对方交收户口资料及银行卡与密码、以及进行背景资料搜查,得手后即把户口资料提供予集团洗黑钱。

据了解,集团成员会讹称招收户口同作买卖股票或虚拟货币,除了在网上发文外,亦会派人到品流复杂的地方,游说急需用钱的市民提供或开设银行户口;集团主脑更会检视银行户口的流水帐,以决定相关户口能否用作洗黑钱之用。

何安生称,警方锁定集团成员身分后即采取行动,在11月28日到12月7日期间以串谋洗黑钱罪名拘捕介乎22至31岁的5男2女,包括4名集团骨干成员和3名傀儡户口持有人,部分人有三合会背景;当中2名被捕人已被暂控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名,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22日再讯,其余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

他强调警方会继续调查曾售出傀儡户口人士,以及曾使用傀儡户口的犯罪集团成员,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重申洗黑钱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监14年及罚款港币500万元,重申市民切勿借出、租出或出售户口予他人,因户口一旦被用作非法用途,户口持有人可能干犯“洗黑钱”罪。据了解,今年元朗警区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已落案起诉或已有足够证据落案起诉26人干犯“洗黑钱”罪。